中央财经大学2024考研专业分析与备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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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祥旭考研红皮书系列之(2024 年考研)中央财经大学专业分析与备考指南咨询热线:400-000-3363内部资料 免费传阅目 录第一章 学校介绍及招生章程(23年)1一、简介1二、科研平台3三、招生章程4第二章 财政税务学院16一、学院介绍16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8三、近三年分数线19四、报录比21五、录取信息22六、考研经验27七、考研真题32第三章 金融学院36一、学院介绍36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38三、近三年分数线39四、报录比40五、录取信息41六、考研经验41七、考研真题56第四章 会计学院58一、学院介绍58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61三、近三年分数线61四、报录比63五、录取信息64六、保研经验81第五章 经济学院85一、学院介绍85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86三、近三年分数线88四、报录比.89五、录取信息90六、考研经验92七、考研真题98第六章 商学院100一、学院介绍100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01三、近三年分数线102四、报录比104五、录取信息104六、考研经验121七、考研真题126第七章 信息学院128一、学院介绍128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29三、近三年分数线130四、报录比132五、录取信息133六、 考研经验134第八章 法学院137一、 学院介绍137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42三、近三年分数线145四、报录比147五、录取信息147六、考研真题151第九章 文化与传媒学院153一、学院介绍153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53三、近三年分数线155四、报录比157五、录取信息157六、考研真题165第十章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167一、学院介绍167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69三、近三年分数线170四、报录比.1572五、录取信息172六、考研经验174七、考研真题177第十一章 保险学院178一、学院介绍178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81三、近三年分数线182四、报录比184五、录取信息185六、考研经验187七、考研真题190第十二章 社会与心理学院192一、学院介绍192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194三、近三年分数线195四、报录比197五、录取信息197六、考研经验199七、考研真题204第十三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206一、学院介绍206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06三、近三年分数线207四、报录比208五、录取信息209六、考研经验210七、考研真题214第十四章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215一、 学院介绍215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16三、近三年分数线217四、报录比218五、录取信息219第十五章 财经研究院220一、学院介绍220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21三、近三年分数线221四、报录比223五、录取信息223第十六章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24一、 学院介绍224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25三、近三年分数线225四、报录比227五、录取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七章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228一、学院介绍228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29三、近三年分数线230四、报录比231五、录取信息232六、考研经验233第十八章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237一、学院介绍237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38三、近三年分数线238四、报录比240五、录取信息241六、考研经验242七、考研真题245第十九章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246一、学院介绍246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46三、近三年分数线247四、报录比248五、考研经验249六、考研真题254第二十章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55一、学院介绍255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56三、近三年分数线256四、报录比258五、录取信息259六、考研经验261七、考研真题267第二十一章 外国语学院269一、学院介绍269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70三、近三年分数线271四、报录比273五、录取信息274六、考研经验275第二十二章 统计与数学学院279一、学院介绍279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82三、近三年分数线284四、报录比285五、录取信息286六、保研经验289七、考研真题293第二十三章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95一、学院介绍295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298三、报录比298第二十四章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99一、学院介绍299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300三、近三年分数线301四、报录比303五、录取信息303第二十五章 政府管理学院304一、学院介绍304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305三、近三年分数线306四、报录比307五、录取信息308六、考研经验311第一章 学校介绍及招生章程(23年)一、简介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11月6日,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历经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等发展阶段,1996年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由财政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4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学校总占地面积1027165平方米,其中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截至2020年9月,全校教职工 1795 人,其中专任教师1228人。教授3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26%,副教授48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39.25%;具有博士学位者 94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04%。学校现有普通本科生10153人,硕士研究生5359人,博士研究生777人,留学生403人,成人教育学生3576人。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设有55个本科专业,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本科专业自主设置权,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7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和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3个;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统计学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世界经济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17门,6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先后获得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4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奖。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老一代教师中,著名经济学家和学者陈岱孙、崔敬伯、崔书香、李宝光、刘光第、胡中流、李天民、张玉文、闻潜、姜维壮、魏振雄、王佩真、侯荣华、李继熊等先后在校任教,其中一些老教授仍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学校先后有45人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学校拥有“万人计划”哲社科领军人才2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近年来,学校着力在全球范围内平台式引进大批海外优秀人才,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担任学院领导和学术带头人,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劳伦斯克莱因、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罗伯特恩格尔、埃里克马斯金、罗杰迈尔森等担任学校学术委员、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为学生授课。作为我国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领域的重要科研创新基地,学校充分发挥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2016年以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9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71项。学校举办的各类论坛和高水平国际研讨会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进入新世纪,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需求的新形势,学校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设立了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区,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人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06年和2007年,学校相继成为教育部“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首批高校。2010年, 学校成为国家“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院校和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遍及世界五大洲的高校、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等170余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在巴西和希腊承建了两所孔子学院,其中巴西孔子学院进入全球示范孔子学院行列。学校举办的中澳、中美和中荷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现了本硕博层次的全覆盖,在澳大利亚成立了商学和经济学联合研究中心,在德国建立了学生海外实习基地,在日本建立了学生海外学习基地。学校具有国际化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共有10个学位项目获得了AMBA、英国精算师协会等6个知名国际学术组织认证,商学院、MBA教育中心和中国精算研究院分别获得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和北美精算师协会(SOA)认证。学校设立了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每年来校访问和讲学的外籍专家和教师达到500余人,有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占学校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0%以上。学校每年通过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等派出近600名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自2005年以来,学校先后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和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等项目实施院校。自2006年学校开始承担国家援外项目,先后对来自近百个发展中国家1800余名政府高级官员进行培训,受到了广泛好评。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二、科研平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北京财经研究基地、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经济学与公共政策创新平台(4个):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7个):财经研究院、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企业研究中心、资产评估研究所、证券期货研究所、财经法律研究所。三、招生章程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6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1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和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其中2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按照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除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外,普通计划其他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专项计划除对口支援计划不可招收推免生外,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设置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推免生。金融学院金融科技、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理论、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招收统考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招收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其他专项计划均只招收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为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2023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632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200名)、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2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100名)。各专业普通计划招生名额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为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设立三个产教融合项目:金融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金融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会计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会计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商学院产教融合项目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硕(MBA)100名,主要课程和培养环节在北京完成,产教融合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负责。2023年我校拟招收四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均待教育部后期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外,其他招生单位可招收统考生的学术学位专业均招收骨干计划;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等五个专硕不招以外,其他专硕各招收1名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按各专业申请计划的比例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同普通计划,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按照各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分配。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报名推免考生报名包括学校信息采集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两个环节,统考考生报名包括研招网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各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一)推免报名学校报名一般在5月至9月间,具体安排详见届时通知。研招网报名一般于9月28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详见届时通知。(二)统考报名1.研招网报名(1)报名与校验预报名阶段 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3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2)报考点选择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1)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在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在京工商注册或合同中注明工作地在北京,(2)且报名当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1)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地点在京的证明和(3)2022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1-9月间)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如须提供其它材料,将会在报考点公告中后期列示。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2、报名资格确认: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四、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一)初试初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25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二)复试推免复试在2022年9月-10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3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五、体检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六、录取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学位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学位统计学专业(经济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和应用统计三个学术学位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两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精算学和国防经济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其他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电子信息(原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艺术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九、学费和奖助体系(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以下标准:金融为4.8万元/年,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和翻译均为2.5万元/年,国际商务为2.3万元/年,保险为3万元/年,电子信息、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公共管理、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均为2万元/年,法律(非法学)为1.9万元/年,体育为2.8万元/年,会计(全日制)为3.4万元/年,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为6.4万元/年,应用心理(非全日制)为8.4万元/年,审计(非全日制)和会计(非全日制)均为9.4万元/年,工商管理(全日制)为5.4万元/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为10.4万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五)住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3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清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金融学院金融管理与金融科技(产教融合项目)专硕和会计学院公司财务与会计智能化(产教融合项目)专硕均第一年在北京住宿并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住宿并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第二年北京不安排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六)硕博连读:2023年录取的硕士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七)创新发展学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三院一中心”的协同发展,学校成立创新发展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培养等相关工作由创新发展学院统筹协调开展。(八)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九)学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十)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十二)受疫情防控影响,往年试题暂停出售。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十一、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中央财经大学 http:/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gs.c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务必关注)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第二章 财政税务学院一、学院介绍财政税务学院是中央财经大学最早设置的院系之一,依托1949年中央税务学校的税政专业、1951年成立的中央财政学院财政系、税务系而逐渐发展起来。2016年学校在原财政学院和税务学院的基础上组建财政税务学院,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最早的财政税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拥有财政学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发展所依托的财政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院。学院是国家财经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单位,是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家试点单位之一,是教育部首批面向全国招生的税务专业硕士项目重点单位,是全国最早获批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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