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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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2021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依据天津大学 2021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微电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 2021 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二、申请条件(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 2021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注:1.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允许报考。2. 我院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可选择报考工程博士(详见当年招生简章)。(二)申请材料1. 天津大学 2021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2.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进展状况及主要成果介绍,随申请材料转化为同一个 PDF 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三、学习年限及学费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学费每年 10000 元。四、资格审查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成员由不少于 5 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能力进行评价。通过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并导师确定同意后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五、多元考核方案(一)外国语考核办法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英语考核通过。1. 托福成绩 80 分及以上;2. 雅思成绩 6 分及以上;3.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4. 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英语测试成绩合格。注:英语考核结果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其中 1.2.3.条件中的成绩要求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取得。导师团博士招生、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两类考生, 学院对其英语成绩做统一认定,无须参加e-Learning 考核。学院不招收小语种考生。(二)心理测试考核办法考生进行 10 分钟的心理测试。注:心理测试结果只作为参考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三)综合考核办法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学院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设秘书 1 人。综合考核分专业考核(专业基础测试与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采用面试方式。1. 专业考核考生通过 PPT 进行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等),专家问答。PPT 展示时间 10-15 分钟。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专业成绩的计算办法考生专业成绩=专业基础成绩*50 +专业综合成绩*50 依据考生报名情况及专业成绩划设分数线,分数线以上考生可进入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环节。2.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考生通过 PPT 进行展示(内容包括:博士期间的发展规划及目标、拟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和自己的设想、预期取得的研究成果等),专家问答。PPT 展示时间 10-15 分钟。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所有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四)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5+专业综合成绩*25+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50注: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均为百分制。(五)咨询电话:022-27405716联系人:张老师六、录取办法1. 录取方式:报考导师志愿优先,优先录取报考有名额导师的学生。在同一导师名下,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2. 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各部分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七、监督机制(一)申诉机制博士生招生工作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考核结束后学院网站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凡对招生过程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收到书面材料 后,将对申诉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二)申诉渠道1.申诉电话:022-274057162. 申诉邮箱:zhangshantju.edu.cn3. 申诉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天津大学20 教学楼主楼 212 室 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教务收,邮编:300072。八、其他事项1. 博士生招生过程中的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名单等会在微电子学院网站(http:/sme.tju.edu.cn/)公布(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请考生随时关注。2. 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学习资格。3. 招生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4. 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5. 本办法由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微电子学院2020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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