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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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依 据 天 津 大 学 2021 年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 结 合 法 学院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订 本 年 度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法 。一、适用对象本 办 法 适 用 于 2021 年 通 过 普 通 招 考 方 式 报 考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全日 制 学 术 型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考 生 。二、申请条件(一)基本要求:符 合 天 津 大 学 2021 年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规 定 的 报 名条 件 。注:1.未 取 得 硕 士 学 位 的 单 证 非 全 日 制 硕 士 研 究 生 不 允 许 报 考 。2.法 学 院 不 招 收 全 日 制 学 术 型 定 向 博 士 研 究 生 。(二)学院要求:1.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即可(2016 年 1 月 1 日 之 后 的成 绩 有 效 ) 。( 1)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550 分 以上(满分非 710 分按比例折算);( 2) 托 福 ( TOEFL) 成 绩 达 到 85 分 以 上 (老 TOEFL 达到 560 分) ;( 3) 雅 思 (IELTS)成 绩 达 到 6 分 以 上 (单 项 不 低 于 5.5 分 );( 4) GRE 成 绩 1200 分 以 上 (新 标 准 310 分 以 上 );( 5) 全 国 高 校 英 语 专 业 考 试 ( 专 业 四 级 或 专 业 八 级 ) 不 低 于 60 分 ,2WSK(PETS5)不低于 60 分;( 6) 在 英 语 国 家 或 地 区 获 得 过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位 ;( 7) 参加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上进行的外 国 语 水 平 测 试 , 成 绩 达 到 合 格 线 (学 院 自 定 )。2.对 不 符 合 前 述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 但 学 业 基 础 好 、 科 研 能 力 强 , 在 某 一领 域 有 特 殊 学 术 专 长 、 重 要 学 术 成 果 的 申 请 者 , 可 提 交 相 应 证 明 材 料至 学 院 , 经 研 究 确 定 是 否 具 有 同 等 申 请 资 格 。(三)申请材料1.天 津 大 学 2021 年 报 考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登 记 表该 表 由 报 名 系 统 生 成 , 通 过 初 审 ( 个 人 状 态 为 “具 备 资 格 ”) 且缴 费 成 功 后 , 可 下 载 打 印 ; 签 署 本 人 姓 名 并 完 成 相 应 栏 目 的 审 批 手 续 , 现 场 确 认 时 提 交 。2.申 请 信 (Cover Letter) 3. 中英 文 个 人 简 历 ( 带 照 片 )4.报 考 天 津 大 学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研 究 计 划 书 (模 板 见 研 招 网 )研 究 计 划 书 应 含 拟 致 力 于 研 究 的 科 学 问 题 、 已 有 基 础 、 基 本 思 路 、研 究 方 法 以 及 预 期 目 标 等 (5000 字 以 上 )。5.本 人 身 份 证 或 军 人 证 复 印 件6.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或 在 学 硕 士 证 明提 供 本 、 硕 阶 段 的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 如 在 国 外 高 校 取 得 学 位的 考 生 , 还 须 提 供 “教 育 部 留 学 人 员 服 务 中 心 ”的 认 证 证 书 ; 应 届 硕士 毕 业 生 提 供 学 生 证 和 应 届 硕 士 生 证 明 信 ( 加 盖 学 校 研 究 生 培 养 单 位3公章)。7.硕 士 课 程 成 绩 单需 提 供 硕 士 阶 段 的 课 程 成 绩 单 , 并 加 盖 培 养 单 位 公 章 (若 为 复 印件 需 加 盖 档 案 管 理 部 门 公 章 )。8.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摘 要 及 目 录 (3000 字 左 右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目录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9.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包 括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 申 请 专 利 、 获 得 科 技 奖 励 以 及 参 与 科 研 项 目情 况 等 ; 所 获 得 的 各 类 与 申 请 博 士 有 关 的 获 奖 证 书 。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2.专家推荐书须 下 载 空 白 专 家 推 荐 书 , 按 照 学 院 要 求 请 至 少 两 位 专 家 填 写推 荐 理 由 和 意 见 (其 中 一 位 应 为 考 生 的 硕 士 指 导 教 师 , 其 余 要 求 职 称应 为 教 授 及 以 上 ) , 并 由 推 荐 人 手 写 签 字 , 封 入 信 封 后 , 再 由 推 荐 人在 信 封 封 口 处 骑 缝 签 字 ( 模 板 见 研 招 网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4 年。学费 10000 元/年。4四、考核方案(一)初选在 考 生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后 , 法 学 院 “申 请 材 料 初 审 小 组 ”根 据申 请 人 所 提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 对 其 科 研 潜 质 和 基 本 素 质 进 行 初 选 , 初 选依 据 为 :1. 本 硕 阶 段 学 习 经 历 与 学 业 成 绩 ;2. 考 生 在 所 报 考 学 科 领 域 的 突 出 成 绩 、 科 研 能 力 及 学 术 水 平 等 ;3. 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 等 。综 合 初 选 结 果 和 报 考 导 师 的 基 本 意 向 , 提 出 进 入 考 核 阶 段 的 考 生名 单 。(二)考核由 学 院 组 织 , 按 学 科 或 研 究 方 向 组 成 专 家 组 担 任 考 核 工 作 。 内 容包 括 专 业 综 合 笔 试 (闭 卷 )与 综 合 能 力 面 试 2 个 部 分 。1.专 业 综 合 笔 试 专 业 综 合 笔 试 包 括 专 业 基 础 测 试 和 专 业 综 合 测试 。 考 察 法 学 基 础 理 论 、 专 业 综 合 知 识 。 主 要 根 据 考 生 所 报 考 的 法 学 二级 学 科 分 别 考 察 法 理 学 和 宪 法 行 政 法 学 、 民 商 法 学 、 刑 法 学 、 诉 讼 法学 、 知 识 产 权 法 学 、 环 境 与 资 源 保 护 法 学 等 方 向 的 专 业 知 识 。2.综 合 素 质 面 试 主 要 包 括 个 人 素 质 展 示 、 专 业 外 语 听 说 能 力 考 察以 及 回 答 专 家 提 问 。(三)计分办法1.专 业 综 合 笔 试 成 绩 =专 业 基 础 测 试 50%+专 业 综 合 测 试 50%52.总 成 绩 专 业 综 合 笔 试 成 绩 50% 综 合 素 质 面 试 成 绩 50 。五 、 录 取 办 法1.各 项 成 绩 均 为 100 分 制 , 学 院 按 照 报 考 每 位 导 师 的 考 生 总 成 绩 从 高到 低 顺 次 录 取 。 若 总 成 绩 相 同 , 按 综 合 面 试 成 绩 排 名 录 取 。2.调 剂 原 则 : 若 有 未 录 满 的 情 况 , 经 导 师 和 考 生 同 意 , 可 以 调 剂 录 取 。3. 专 业 综 合 笔 试 或 综 合 素 质 面 试 成 绩 低 于 60 分 的 , 即 认 定 为 不 合 格的 考 生 , 不 予 录 取 。六、监督机制考 生 如 果 对 考 核 、 录 取 等 方 面 有 疑 问 , 可 向 学 院 提 出 申 诉 , 由 学院 对 考 生 提 出 的 申 诉 进 行 调 查 及 处 理 。学院申诉电话:022-87371015 七、其他事项本招生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具体执行细则由法学院另行制定。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咨询电话:022-87371015地址: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 7 教学楼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2020 年 10 月 21 日6独立指导博士生导师简介:孙佑海, 教 授 , 现 任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院 长 、 教 授 、 博 导 , 中 国 绿 色 发 展研 究 院 执 行 院 长 。 兼 任 国 家 环 境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 中 国 行 为 法 学 会 副 会长 , 中 国 环 境 资 源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研 究 中 心 学 术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 天 津 市 法 官 检 察 官 遴 选 委员 会 主 任 委 员 。 在 法 学 研 究 、 中 国 法 学 、 现 代 法 学 、 法商 研 究 、 求 是 、 法 制 与 社 会 发 展 、 中 国 行 政 管 理 、 人民 日 报 等 期 刊 杂 志 和 报 纸 上 发 表 200 余 篇 学 术 论 文 。 主 持 国 家 社 科基 金 重 大 、 重 点 等 国 家 级 重 要 课 题 多 项 。杨 立 新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卓 越 教 授 , 研 究 领 域 为 物 权 法 学 、 侵 权 责 任法 学 、 人 格 权 法 、 亲 属 法 。 参 加 了 中 国 合 同 法 、 物 权 法 和 侵权 责 任 法 等 多 部 法 律 立 法 工 作 。 任 中 国 法 学 会 民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东 亚 侵 权 法 学 会 理 事 长 , 中 国 婚 姻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最 高 人 民 检察 院 专 家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 烟 台 大 学 特 聘 教 授 以 及 国家 行 政 学 院 、 国 家 法 官 学 院 、 国 家 检 察 官 学 院 等 多 所 高 等 院 校 兼 职 教授 等 职 。章 程 , 又 名 张 卫 平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卓 越 教 授 , 中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研 究会 会 长 , 中 国 检 察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咨 询 委 员 , 最 高人 民 检 察 院 带 教 导 师 ,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 清 华 大 学 教 授 , 最高 人 民 法 院 法 官 学 院 客 聘 教 授 , 重 庆 大 学 法 学 院 客 座 教 授 。 著 有 转换 的 逻 辑 民 事 诉 讼 体 制 转 型 分 析 民 事 诉 讼 关 键 词 展 开 司法 改 革 : 分 析 与 展 开 等 数 十 部 , 在 法 学 研 究 中 国 法 学 等 杂7志上发表学术文章 170 余篇。张 恒 山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卓 越 教 授 , 曾 任 国 务 院 学 位 委 员 会 第 五 届 、第 六 届 学 科 评 议 组 法 学 组 成 员 ,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政 府 津 贴 专 家 , 中 国 法学 会 第 六 届 、 第 七 届 理 事 会 常 务 理 事 。 在 法 学 基 本 理 论 领 域 原 创 性 地 提出 以 三 人 社 会 为 基 本 支 撑 模 式 、 以 正 义 为 主 题 的 法 理 学 框 架 , 对 义 务 权利 等 基 本 概 念 提 出 独 到 的 、 合 乎 逻 辑 的 解 释 ; 在 法 政 治 学 领 域 创 新 性 地阐 释 了 党 的 领 导 和 党 的 执 政 的 概 念 含 义 上 的 区 别 , 为 改 革 和 完 善 党 的领 导 方 式 和 执 政 方 式 提 供 了 理 论 依 据 ; 在 法 史 学 领 域 独 创 性 地 提 出“商 工 文 明 ”和 “文 明 转 型 ”概 念 , 为 认 识 人 类 文 明 发 展 提 供 了 全 新 的视 角 。熊 文 钊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讲 席 教 授 ; 系 中 国 法 学 会 立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长 、 中 国 法 学 会 宪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中 国 法 学 会 行 政 法 学 研 究 会学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 财 政 部 特 聘 法 律 顾 问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为 宪 法 学 与 行政 法 学 及 民 族 法 学 ; 主 持 多 项 国 家 立 法 起 草 研 究 项 目 ; 主 持 国 家 社 科基 金 重 大 、 重 点 项 目 ,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科 重 点 研 究 基 地 重 大 项 目 , 主 持省 部 级 课 题 二 十 余 项 ; 在 法 治 政 府 及 央 地 法 治 关 系 领 域 的 研 究 多 有 建 树 ,出 版 学 术 著 作 现 代 行 政 法 原 理 、 大 国 地 方 : 中 央 与 地 方 关 系 法 治化 、 公 法 原 理 等 学 术 著 作 十 余 部 , 在 国 内 外 重 要 学 术 期 刊 发 表学 术 论 文 百 余 篇 。李明德, 教 授 ,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专家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 出 版 专 著 、 译 著 (包 括 合 著 、 合 译 ) 8 部 , 并 在 法 学 研 究 、 环 球 法 律 评 论 、 知 识 产 权 和 中 国 版 权 8等 刊 物 上 发 表 论 文 约 50 余 篇 。 主 要 著 作 有 : 特 别 301 条 款 与 中 美知 识 产 权 争 端 , 美 国 知 识 产 权 法 , 著 作 权 法 , 版 权 产 业 与知 识 经 济 , 网 络 环 境 中 的 版 权 保 护 , 美 国 形 象 权 法 研 究 等 。魏健馨,女,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基本法。日本山梨学院大学、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访问学者。中 国 宪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中 国 港 澳 基 本 法 研 究 会 理 事 , 海 峡 两 岸 关 系 法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天 津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立 法 咨 询 专 家 , 天 津 市 法 治 政 府 智 库专 家 , 天 津 市 性 别 平 等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 天 津 市 法 学 会 宪 法 学 分 会 会 长 。学 术 代 表 著 作 有 和 谐 与 宽 容 : 宪 法 学 视 野 下 的 公 民 精 神 、 宪 政 理 论 视 野 下 现 代 政 府 制 度 研 究 ; 学 术 论 文 有 合 宪 性 审 查 从 制度 到 机 制 : 合 目 的 性 、 范 围 及 主 体 、 共 同 体 意 识 的 宪 法 统 合 、 一 国 两 制 基 本 原 则 与 国 家 制 度 统 合 、 现 代 国 家 建 构 视 域 中 的 宪法 实 施 、 宪 政 生 态 主 义 评 说 等 。俞风雷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知 识 产 权 与 科 技 法 教 研 组 组 长 ;全 国 知 识 产 权领 军 人 才 ; 中 国 法 学 会 知 识 产 权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中 国 科 技 法 学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天 津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立 法 咨 询 专 家 、 天 津 政 府 法 治 智库 专 家 ; 天 津 法 学 会 学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 天 津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员 。 著 有 中 国 知 的 財 産 法 制 度 公 益 私 益 , 药 品 专 利 链 接 制 度 研究 、 专 利 资 产 证 券 化 的 法 学 价 值 评 述 、 论 新 商 标 法 中 的 商 标 使 用 问 题 、民 法 典 编 纂 中 的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等 中 日 学 术 论 著 ; 主 持 参 与 国 家 自 然 科学 基 金 及 省 部 级 课 题 多 项 。9田野,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法 学 院 ,获 民 商 法 学 博 士 学 位 。 担 任 中 国 社 会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 中 国 科 技 法学 会 理 事 , 科 技 部 法 律 咨 询 专 家 , 天 津 市 法 学 会 民 法 学 分 会 常 务 理 事 。曾 作 为 国 家 公 派 访 问 学 者 赴 美 国 访 学 一 年 。 主 持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 教 育 部社 科 基 金 、 司 法 部 国 家 法 治 与 法 学 理 论 研 究 项 目 等 重 要 课 题 多 项 。 出 版著 作 多 部 , 发 表 论 文 四 十 余 篇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为 民 法 、 劳 动 法 、 生 物科 技 法 。王建学, 法 学 博 士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 博 导 , 北 洋 学 者 英 才 教 授 。 兼任 中 国 宪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中 国 立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主 要 研 究 领 域 为 中国 宪 法 、 法 国 宪 法 和 比 较 宪 法 , 旁 涉 立 法 法 、 环 境 法 和 监 察 法 , 在 中 国 法 学 法 学 研 究 等 权 威 刊 物 发 表 论 文 若 干 , 主 持 国 家 社 科 、教 育 部 、 司 法 部 等 科 研 项 目 若 干 , 出 版 专 著 两 部 。 曾 任 厦 门 大 学 法 学 院教 师 (20102019 年 )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法 学 院 博 士 后 (20082 010 年 ), 厦 门 大 学 马 赛 大 学 联 合 培 养 法 学 博 士 (2008 年 ) 。刘 召 成 , 法 学 博 士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北 洋 青 年 学者 ; 中 国 法 学 会 民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北 京 市 法 学 会 教 育 法 学 研 究 会 理事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民 商 事 法 律 科 学 研 究 中 心 兼 职 研 究 员 。 2009201 0 年 德 国 波 恩 大 学 访 问 学 者 。 主 要 研 究 领 域 为 人 格 权 法 和 侵 权 法 。 在 法 学 研 究 、 法 学 、 法 学 家 等 刊 物 上 发 表 文 章 30 余 篇 。 出版 准 人 格 研 究 、 侵 权 责 任 法 案 例 全 解 、 物 权 法 注 解 全 书 、 侵 权 责 任 法 案 例 教 程 、 物 权 法 大 数 据 、 等 十 余 部 著 作 。 主 持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 司 法 部 法 治 建 设 与 法 学 理 论 研 究 项 目 、 北 京 市 哲10学 社 会 科 学 项 目 等 多 个 项 目 。 荣 获 中 国 民 法 学 研 究 会 优 秀 青 年 研 究 成果 奖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优 秀 博 士 论 文 奖 等 多 项 奖 励 。徐祥民, 教 授 , 中 国 法 学 会 环 境 资 源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 中 国 法 律 史学 会 常 务 理 事 兼 法 律 思 想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 中 国 法 学 会 宪 法 学 研 究 会 常 务理 事 , 山 东 省 法 学 会 副 会 长 兼 学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 山 东 省 法 学 会 环境 资 源 法 学 研 究 会 会 长 , 中 国 海 洋 法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等 学 术 职 务 。 多 次主 持 并 完 成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基 金 项 目 、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究 基 地 项 目 和 其 他 研 究 项 目 、 山 东 省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基 金 项 目 等 。 管 荣齐 , 法 学 博 士 , 天 津 大 学 法 学 院 副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天 津 大 学 知 识 产权 法 研 究 基 地 研 究 员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知 识 产 权 中 心 客 座 研 究 员 , 国 家科 技 专 家 库 知 识 产 权 专 家 ,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中 国 科学 技 术 法 学 会 理 事 , 已 在 法 律 出 版 社 、 知 识 产 权 出 版 社 等 国 家 级 出 版 社出 版 专 著 5 部 , 在 法 律 科 学 、 法 学 论 坛 等 学 术 期 刊发 表 论 文 50 多 篇 , 承 担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等 国 家 级 、 省 部 级 课 题 20 多 项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为 知 识 产 权 法 , Email: guanrongqi163.com。董 妍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为 信 息 公 开 、 新 兴 科 技 领 域 风 险 规 制 等 。 主 持 国家 社 科 基 金 、 教 育 部 、 中 国 法 学 会 、 天 津 市 社 科 等 多 项 课 题 , 发 表 多 篇核 心 期 刊 论 文 。 科 技 部 中 国 人 类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评 审 咨 询 专 家 , 参 与 人 类 遗 传 资 源 管 理 条 例 的 起 草 工 作 ; 担 任 天 津 市 人 民 政 府 等 多 个立 法 、 行 政 机 关 法 律 顾 问 , 承 担 天 津 市 多 项 地 方 立 法 起 草 工 作 ; 中 国宪 法 学 研 究 会 理 事 、 天 津 市 法 学 会 宪 法 学 分 会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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