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质量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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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 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2021年我院计划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名。目前,已招收硕博连读生 1名。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及招生目录。二、组织管理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包括:组成考核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确定候选人名单、初录名单;信息公开及公示;受理入学考核各类申诉,完成调查与处理、反馈工作等。2、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学术评价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实施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充分考核,提交考核成绩等。3、考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我院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各环节涉及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招生方式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2021年,我院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专业课程笔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四、考核程序(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 11月 21日 12月 14日,具体流程详见简章。(二)资格审查(详见简章)特别提醒:学院将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纸质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三)外语水平考试(详见简章)时间:2021 年 3月 20日(暂定)上午 8:30-11:30。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 收录,以检索报告为准。2. 雅思(IELTS)成绩 7分及以上或托福( TOFEL)成绩 100 分及以上 GRE成绩 320 分及以上(有效期内)。说明: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 12月 14日)向我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四)提交材料申请者须在 2021年 3月 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邮寄或送达: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老外文楼 2楼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周金凤老师收,电话:027-68756646,15926340547;邮编:430072。邮寄方式:顺丰、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1、入学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习、研究经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约 500字的自我评价等。申请者围绕质量院的经济增长质量、质量治理、质量大数据等研究方向确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研究计划主要包括:选题价值、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内容。研究计划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写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文本做到逻辑清晰、观点鲜明、结构合理,总字数以 2万字左右为宜;2、武汉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除第 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专业课程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考试。专业课程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1、考试时间:2021 年 3月 20日下午(暂定)。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质量院 209教室。3、考试科目:宏观质量管理。4、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90分钟,满分为 100分。5、成绩公布:我院将在 3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六)确定候选人。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外语水平免试者,外语成绩按 100分计),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整体考核,根据整体考核成绩确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人员的名单。整体考核成绩的权重为:综合表现成绩占 40%,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占 40%,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占 20%。其中,综合表现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整体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1:2 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七)现场确认(详见简章)五、综合考核与录取(详见简章及明年发布的综合考核相关通知)(一)综合考核考核时间暂定在 2021年 4-5月举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综合考核收费 180元,由我院财务室按学校规定收取。(二)录取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六、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简章。七、信息查询及咨询1、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并请考生注意查询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网站(http:/www.iqds.whu.edu.cn/)相关内容。2、监督及咨询电话(1)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电话 027-68756646Email:1364277903qq.com(2)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68754920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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