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及考试科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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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2020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及考试科目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更好地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哲学学院 2020 年将实行“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制度。一、申请条件1. 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 2020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2.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免考外语笔试:(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近五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3)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俄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 分(3 年内有效),托福 90 分(3 年内有效),日语达到一级(N1)(3 年内有效),俄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俄语等级考试()2 级(3 年内有效)。(4)GRE 成绩 1200 分以上(总分为 1600)或 GRE 成绩 308 分以上(总分为340)(3 年内有效)。(5)GMAT 成绩 650 分以上(3 年内有效)。(6)WSK(PETS 5)考试合格(3 年内有效)。(7)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 500 分以上(3 年内有效)。 对于未达到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进行外语笔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3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学习。二、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 2020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二)提交报名材料申请者须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主楼A801(快递时请一定要直接送到主楼 A801)。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2个人自述(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试时需带原件);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6往届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小组组长签字的开题报告全文;7研究计划书;8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9本人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作品、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最多 3 篇。10.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者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共计 10 项,前 8 项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审核,请自备信封按顺序一并放入,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者 EMS寄送。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三、选拔程序(一)初审哲学学院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专业进行初审。各专业组织设置初审委员会(至少 5 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初审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合格。根据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在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各导师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外语能力考查名单,并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前在哲学学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二)外语能力考查对未达到外语笔试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哲学学院将于 2020 年 3 月 7 日进行外语考试,外语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将在哲学学院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三)复试考核1考核安排在 2020 年 4 月中上旬。2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 5 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组成。3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语口语等方面。考核小组各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考核成绩。复试满分值为 300 分,其中笔试满分值为 150 分,90 分合格;面试满分值为 150 分,90 分合格。复试考核成绩在哲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四、录取办法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笔试和面试分数有任何一项低于 90 分则不予录取。哲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分导师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本方案解释权归哲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五、其它此办法仅为选拔办法,有关奖助体系、录取类别等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20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主楼 A801邮编:100875联系人:刘娅联系电话:588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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