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考研辅导:2021年重庆大学法学考研题型解析.docx

返回 相关 举报
重庆大学考研辅导:2021年重庆大学法学考研题型解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祥旭考研官网 http:/www.xxxedu.net/重 庆 大 学 考 研 辅 导 : 2021 年 重 庆 大 学 法 学 考 研 题 型 解 析名词解释:1.宪法解释 宪法解释是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是一种广义上的法律解释,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因此宪法的解释程 序比普通法律的解释程序更加严格。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一般来说,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三个特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3.管辖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管辖可以使审判权得到落实,使诉讼顺利开始,并且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可以使人民法院明确自己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防止因管辖权不明造成的推诿或者争抢。4.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权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又称制定法。大陆法系一般都采用成文法形式,我国的宪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成文法最高的以及最完善的形态是法典。5.行为保全 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诉讼开始前,为保证日后判决的顺利执行,责令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程序的总称,行为保全目的在于保证日后判决的顺利执行。简答题刑法意义上的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新祥旭考研官网 http:/www.xxxedu.net/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并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从行为状态上看,不作为是一种消极的身体静止,它表现为行为人应为而不为,即消极地不实施一定行为;从主体上看,不作为是负有特定行为义务的人的行为。不作为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不作为成立的前提。一般认为,特定义务有三个来源:法律的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但没有履行,就引起刑事法律后果,构成不作为犯罪。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根本标志。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法的规范作用是从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这一角度提出来,与法的社会作用相对。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1)指引作用: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不确定性指引。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规范所具有的作用,不确定性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规范具有的作用。(2)评价作用: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3)预测作用: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4)强制作用: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5)教育作用: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反面教育。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因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新祥旭考研官网 http:/www.xxxedu.net/法律义务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二者的联系在于:(1)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义务则没有责任;(2)法律责任通过以否定的法律后果保障法律义务的实现。二者的区别在于:(1)表现形式不同,义务表现为义务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责任表现 为违约行为、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2)后果不同,法律义务不必然与不利后果相连,只有违反义务才承担法律责任,必然与不利益相关。(3)方式不同,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责任由国家机关追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考研文库@kaoyanwen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