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部分调剂专业复试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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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经 管 学 院 部 分 调 剂 专 业 复 试 通知经管学院部分调剂专业:劳动经济学、管理科学、旅游管理、资产评估(专业学位)、金融(专业学位)复试通知如下:1、网上补全信息、缴费、打印表格(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1)参 加 复 试 的 考 生 须 在 复 试 前 登 录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专 题 网 站(http:/gs.bjtu.edu.cn/cms/zszt/),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系统点击“确认复试”,补全信息并缴纳复试费后打印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和体检表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 100 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2、资格审查及体检资格审查:2018 年 3 月 30 日 9:0011:30,地点思源东楼 5 层大厅。体检:2018 年 3 月 30 日 8:00-11:00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体检地点:我校校医院因这段时间为我校所有学院的复试阶段,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上述安排的时间前去体检,其他时间不予接待。按规定所有考生都需要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须知附件参见附件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不予录取。注意需空腹去体检(有抽血项目)。3、笔试及面试时间安排: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及面试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时查看。英语听力填涂答题卡,需自备 2B 铅笔及橡皮。笔试:2018 年 3 月 30 日 19:0021:35。面试:2018 年 3 月 30 日 13:30 开始4、复试考核方式我院 2018 年研究生复试(总分 350 分)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 分)、专业课笔试(150 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50 分)三部分。(1)专业课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 120 分钟。笔试科目按二级学科设置,一个专业考一门专业课(2)外语听力与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听力考试时间 30 分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60 分钟。(3)综合素质面试1)英语口语 30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外语阅读能力以及口语表达、沟通能力。2)综合能力 120 分,具体内容如下:a)教育背景,10 分。主要看考生毕业院校,大学学习成绩。一般依据考生个人文字材料,通过提问判断核实。b)学科专业水平与创新能力,50 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一般通过考生个人提交的文字材料以及根据考生对问题的回答加以判断。c)思维逻辑及表达能力,30 分。主要是判断考生考虑问题是否周全,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意识、反应敏捷,具有发散思维能力,有创新意识。语言表述能否抓住问题的重点,语句组织通顺,表达清楚流畅。一般是根据考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加以判断。d)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30 分。看考生的仪表举止,气质风度,礼貌修养,精神状态,心理和人格趋向。考察考生对自己认识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实现抱负的行动能力。一般是根据考生复试期间的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认识判断。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方法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并作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及违纪、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统考科目总分为 500 分的专业,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和复试成绩(满分 350 分)的总和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总分调整到百分制后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7、复试录取原则及结果公示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培养协议。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拟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拟录取后,招生单位不再接受保留入学资格申请。8、导师选报各专业导师信息请查看我院网站(http:/sem.bjtu.edu.cn)“师资与科研”中的“师资力量”栏目,复试需要考生选报几位导师,因此请务必提前查阅。导师选报表见附件 3。9、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51687171联系邮箱:jgyjsb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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