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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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塔里木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程序。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 长:王兴鹏副组长:许 丹成 员:孙三民 安巧霞 唐 玲二、复试原则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坚持全面考查与客观评价的原则。从德智体、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复试过程中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复试方式和内容(一)报到3 月 29 日 ,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研究生处报到,领取复试相关表格后到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工科楼 120 室)报到。(二)体检3 月 30 日上午,空腹,携带体检费和一寸照片,到校医院统一体检。(三)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为难度相同的A、 B 卷两套题,满分 100 分,复试时由复试小组随机选择其中一套试卷。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拟录取专业和毕业专业为不同学科类别的视为跨专业)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所有考试科目均为闭卷,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地点:工科楼 308 室1.水资源规划与高效利用、灌溉排水理论与节水灌溉方向复试科目:灌溉排水工程学 (3 月 30 日下午 16:00-18:00)加试科目: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 (3 月 30 日下午 18:10-20:10)水工建筑物 (3 月 30 日晚上 21:00-23:00)2.环境岩土灾害灾变理论与控制工程、农业水土建筑与环境控制方向复试科目:土木工程材料 (3 月 30 日下午 16:00-18:00)加试科目:混凝土结构 (3 月 30 日下午 18:10-20:10)建筑结构与构造 (3 月 30 日晚上 21:00-23:00)(四)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时间、地点:3 月 31 日上午 10:30 综合楼监控教室1.每生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2.每生进行 5 分钟左右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3.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4.复试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四、复试成绩的核算1.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50%。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 原初试总成绩/5;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复试结果公示和复议1.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 3 天。2.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3 天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0997-4680383六、录取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联系部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联 系人 :唐老师电 话:0997-468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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