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3年博士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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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南师范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 体美劳 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 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 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 华南师范大学 2023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 专业招生人数为拟定招生计划 ( 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 普通招考 ) , 详情 可咨询各二级招生 单位 ) , 最终以教育部下达 博士 招生计划为准。 (二)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 以下 简称“高校 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专项”) 拟招生 5 人 , 最终以教育部下 达 专项 招生计划为准 , 其中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01 高校 思想 政治教育研究) 拟 招生 4 人,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专业 ( 01 高 校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专项 计划) 拟 招生 1 人 。 该专项计划 招收专职辅 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 70%以上 , 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 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且严格控制招收本校生源数量, 计划数为 6 个及以上的单位最多招收本校生源 2 人。 (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 位专项计划(简称“高校 思想政治 理论课 教师 专项”)拟招生 6 人 , 最终以教育部下达 专项 招生计划为准 。 (四) 教育博士拟招生 32 人 , 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 其中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 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 、 045173 教育 领导与管理 等专业 ,共 拟招生 30 人, 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拟招生 2 人。 三、 学习方式与 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博士 研究生 学制 一般为 4 年 ,本 科直博生为 5 年, 硕博连读学制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最长学习年限 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 2 四 、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 治方向,热爱祖国,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 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 。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 的报考 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 和学校的 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校研究生报考 须在报名前 征得 就读 单位 同意,并在 拟录取 前 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 以 上学籍 。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 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 的考生 、 尚在 履行 合同中 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 同意并在博士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 定办理。 考生须承诺学历 (学籍) 、学位证书和考生身份的真实性,经核 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 3、 4 条的规定。 2.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 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 3、 4 条的规定。 2.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 且 具有较强创新精 神和科研能力 的本校在学硕士生 。 ( 四 ) 高校 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专项 报考条件 3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 3、 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 , 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 3.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197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为 高校 党建和思想政治骨干 且 在该岗位工作 , 截至 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 。报考人员需经 所在学校思政(或党 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 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资格 审查表见 2023 年 高校 思想政治 工作 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 。 5.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 家推荐。 ( 五 )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 专项 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 3、 4、 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学 5 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即编 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 政 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 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近 5 年中每年承担 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 120 学时(每一学期不少于 60 学时)。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5.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 5 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 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 六 )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 3、 4 的相关规定。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 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 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 4 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 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招收对象为: 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 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 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如不招收高校专 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 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 具有硕士学 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 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 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的招生对象为: 具有硕士学位,具有 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 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 关领域全 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如 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 作人员等)。学习年限 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 间累 计 不少于两年半 。 五 、 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含国家专项计划) 。 考生 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须在 入学前将 全部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全日制脱产读书,享受学校奖助学金 。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马克思主 义理论”专项(后备人才专项计划) , 报考类别和 录取类别必须为 非 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人事档案、户口 等 不转入我校 。定向就 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 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 分别 签订定向 就业 合同 ,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 考生 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 所在单 5 位 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或无法录 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 计划博士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专项计划博士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 报考类别 和录取类别 必须为定向就业 。 六 、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 2023 级 学费标准 专业 类别 学费 (元 /生学年) 学制 非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0000 4 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 教育部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专项 、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 项 ) 30000 4 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 教育部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专项 、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 项 除 外) 40000 4 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除 外) 40000 4 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20000 4 年 (二) 住宿费标准 : 最高 1600 元 /生 学年 。具体 收费标准 以 学 校 的 住宿安排为准 。 备注: 上述收费标准 以 广东省 物 价管理部门 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 奖助学金: 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 研究生奖助 学金规章制 度 执行。 七 、 报考 办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 , 生成博士报名号 、完成 网上确认、缴纳 博士报名考试费,并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 , 方可 6 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者“申请 -考核”制报考资格审查;否则 视为考生未完成博士报名手续,不予准考。 (一) 网上 报名 和 网上 确认 1.网上 报名 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 “研招网” , ), 点击网页左侧的“快速入口 -博士网 上报名”,填写博士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生成博士报 名号。 考生在“研招网”的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上传博士报名附件材料, 无需从本系统下载打印任何报名信息(如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考生应随时关注“研招网”博士报名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对于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 的 ,请仔细 检查是否填报信息有误并及时修改; 若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 (如单证硕士、境外学历 获得者、曾经修改过身份证号或者姓名等等),请准备好相关的证明 材料。 2.网上 确认 登录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 ) 进行网上确认,具体 流程详见 2023 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3.报名及确认 时间 ( 1) 直接攻博拟录取考生 : 报名及接收工作安排在 2022 年 9 月份与 硕士 免试 接收 工作同步 进行, 以 “ 研招网 ” 拟录取数据为准,无 需 进行博士报名。 ( 2) 硕博连读 考生 : 报名时间: 2022年 11月 21日 9:00至 2022年 11月 30日 16:00(北京时间)。 确认时间: 2022 年 12 月 1 日 9:00 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16:00(北京时间)。 ( 3) 普通招考 考生 ( 含全校统考和 “申请 -考核”制) : 报名时间: 7 2022年 12月 15日 9:00至 2022年 12月 31日 16:00(北京时间)。 确认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 9:00 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 16:00(北京时间)。 (二) 网上 报名材料 清单 网上确认时, 考生 通过 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 ) 以附件形式上传博士报名材料电子版 (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命名为“姓名 XXX 的 2023 年 博士报名材料”):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 2)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 4)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 ( 5)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学籍学历 证明材料(如: 单证硕士,需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本 科、硕士文凭获得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 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 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需要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 取,最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 温馨提醒: 考生提交博士报名申请材料后,请密切关注 学校研究 生招生管理平台 的 博士报名系统 ,查询 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初审 通过者, 方可进行 “网上缴费” 的操作 。 初审未通过者,请按照审核 意见上传博士报名补充材料,并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的初审结果。 ( 三 ) 报名考试费缴费 报名考试费: 120 元 缴费截止时间 : 2023 年 2 月 20 日 16:00(北京时间) 。 报名 考试费的缴纳实行自愿 原则 ,报名考试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 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8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 2023 年报考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为 博士 报名登记表 ) ,考生可 下载打印 博士 报名登记表, 至此 网上报名完成。 温馨提醒: 1.所有考生的 博士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 考生对照招 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 博士 报考条件且填报信息准确 无误。 2.博士 网上报名 信息填写要求 可参考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报考指引 。 3.对 报名资格初审 不通过或有存疑的 ,我校将通过 “ 研招网 ” 发 送 站内 信息提醒 或者电话联系考生 ,建议考生微信关注 “研招网”公 众号 ,并保持电话通畅。 ( 四 ) 寄 ( 送 )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 1) 硕 博连读考生 : 应 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以 接收 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 号顺序排列 , 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 编: 510631,信封上请注明“硕博连读报名材料”。) ( 2) 专项计划考生(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 : 应 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 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报名材料按 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 河区中山大道西 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招生考 试处, 邮编: 510631,信封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3 年博士报名材 料”)。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 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 3) “申请 -考核”制考生 :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以各 二级招生 单位“申请 -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准。 9 ( 4) 其他 统考考生(非 上述 ( 1)( 2)( 3) 的考生 ) : 在复试阶段 (预计 2023 年 4 月底至 5 月中旬) 提交报名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以备 查验。 2.寄(送) 报 名 材料 清单 : ( 1) 博士 报 名 登记表 ( 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 。 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 息真实准确; 博士 报名登记表中考生 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 硕博连读生和 应届硕士毕业生 由学校研究 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 加盖公章 , 往届生 由单位人事部门 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且盖章单位必须与 博士 报名登记表 填写的 “ 考生人事档案单位 ” 一致 ) 。 ( 2) 身份证 正反面 复印件 1 份 。 ( 3) 学历 学位 证书 复印件 各 1 份 。 应届硕士毕业生 必须同时提交硕士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士学位 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往届 硕士 毕业生 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 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书各 1 份。 单证硕士 必须同时提交 硕士学位证书 复印件 及 权威机构出具的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各 1 份 。 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 必须同时 提交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及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硕士 学历学位认证书 各 1 份 。 对 学位 、学历、 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 按 要求 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 证明 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 或 硕士 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 、学位信息 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中 国留学网 ( 4) 政治审查表 1 份 。 ( 5) 专家推荐书 2 份 。 10 至少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的 书面 推荐书 。 ( 6) 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1 份 。 (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1 份(须授课单位盖章或 者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 8)外语水平相关证 书或权威证明 各 1 份。 (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 文开题报告)。 (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 份。 ( 11)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各 1 份。 ( 1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 份。 ( 1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 考生 , 须提供高校思政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1 份 ,要求所在学校思 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 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若为高校一线专职辅导 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工作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推 荐意 见”栏中明确“该同志为一线专职辅导员”) 。 ( 14)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 计划 考生 , 须 由所在高校出 具同意报考证明 1 份 ,且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人事处盖章。证明 格式可参照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 计划报考 证明。 ( 15) 教育博士 考生, 须 提供 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的证 明原件 (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 职务、行政级别以及是否属于学校管理人员的认定等内容;负责人签 字,盖公章) 。如现 单位 工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 的证明。 ( 16)其他证明材料。 博士报名用表 下载地址 八 、 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11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生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10:00 至 2023 年 4 月 16 日 12:00, 登录 “ 华南师范大学研 究生招生 管理平台 ” 的 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初试 科目时间安 排 2023 年 4 月 15 日 上午 08:30-11:30 外国语 2023 年 4 月 15 日 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3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08:30-11:30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 100 分。 3.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 设 在 华南师范大学 石牌校区 (详见准考证)。 考生需到 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 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 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 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交卷出 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 复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二级招生 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阶段 对考生报 考 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 报 考 资格 者, 不予复试 。 考生 参加 复试时 ,应 提交报 名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 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备查 验 ,请考生复试 前备齐 。如对 考生的 学历 ( 学籍 ) 信息有疑问的,考 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报考 材料不符合要求者 ,不予复试。 2.复试名单在 公布 初试 成绩合格线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 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 校医院或者 二级 甲等以上 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 12 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 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规定 ,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 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 、录取 1.结合考生的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 推荐材料 以及学术能力、思 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 按照 “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进行录取 , 我校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 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 不得录取未参 加本单位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 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 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 假说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 格。 应 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 ,取消录 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 思想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教育部及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 一 、违规处理 1.在博士招生 考试中 有 违规 或弄虚作假等 行为 的, 按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对在校生,将通知其 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 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 责任。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 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 13 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 任。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 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 二 、其它 1.以港澳台 身份报考 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 2023 年港澳台研 究生招生简章 执行 。 2.我校博士生 研究生招生考试 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 不提供往年试题 。 3.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 成考 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 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 自行 承担。 4.教育部关于 2023 年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 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制定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 本简章有与教育部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 结合实际 做 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如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本招生 简章 中的各环节、流程或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 6.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 各博士专业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 能会发生变化,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十 三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 : 020 85213863 网址: 2.招生监督: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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