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150246eq4q_西南大学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5.11150246eq4q_西南大学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5.11150246eq4q_西南大学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5.11150246eq4q_西南大学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5.11150246eq4q_西南大学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5.11150246eq4q_西南大学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 7 西南大学 2023年生物与医药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生物与医药领域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前 沿工程技术,能够开展新产品研发、进行工程技术创新、解 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以及规划和组织生物医药产业相关工 程项目实施等能力的高层次工程类技术人才,培养推动生物 医药产业研究与开发的领军人才。 二、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学校 2023年 预计招收 32名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 研 究生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通知为准 。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考核科目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1制药工程 1001英语 2011材料审核 3011综合考核 02生物工程 03食品工程 三、 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与招考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校 2023 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录取)类别 根据就业方式 , 2023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报考(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考生根 据自身情况结合相关报考要求自行选择报考(录取)类别。 2 / 7 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两类报考 (录取)方式说明如下: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无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工 资关系转入学校,但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按定向协议就 业 。 2.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 系等均须转入学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 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 自负。 (三) 招考方式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可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 考核制”方式报考。 “硕博连读”方式具体招考办法见西南大学硕博连读 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大学关于开展 2023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 -考核制”方式详见本简章。 四、 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考生, 必须 符合学校 、 药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 -考核制”考生基本报考条件 。 五、 申请程序 (一)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3 / 7 月 17 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 站 (请注意学校研 究生招生网 上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 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 ,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 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 对确认,确保准确无误;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 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 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造 成 不能考试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 退款手续。 (二) 申请材料提交 2023年 3月 31日前,考生须 认真阅 读药学院“申请 - 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按 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 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 信息简 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4.学籍学历材料 。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 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 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 报告; 4 / 7 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 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 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 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 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 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 口骑缝处签字。 11.选择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所在人事部门出具 的 岗位性质及工作时间 的 证明原件。 12.药学院 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六、材料审核与评价 药学院 按照 其 “申请 -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 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查通过者,进行 材料评价。 药学院 根据材料评定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择优 确定进入后续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在本单位 网站 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5 / 7 七、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 药学院 提交核验以下材 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 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学校 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 2023年 4月,具体综合考核时间 由药学院确定 ,并通知考生。 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考核方式由 药学院 在 工作 细则中 明确规定。 八、录取与就业 药学院 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情况,按照其公布的录取 规则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示。 药学院 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并 对综合考核和拟录取 结果负责,同时对综合考核和录取过程 的考生咨询和质疑及时进行答复和解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 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的各项考试成绩、考核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 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规定的入学期限内有效。入学报到 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 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 报到的;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能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的; 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考生 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九、 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 6 / 7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 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 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 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 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 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 虚假宣传等涉考违 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 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 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 十、 信息公开 (一) 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 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必要的考生及考试信息、录取程序、 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以及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 (二) 药学院 在 其 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 实施细则、录取规则、招生人数、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 等信息。拟录取名单 由药学院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 如有变动,须对变动 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 十一、 基本学制及学费 (一) 基本学制 7 / 7 基本学制为 4年 。 (二) 学费与奖助办法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0000元。 学校建立了包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 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社会资助类奖学金、“三助一 辅”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的研究 生奖助体系,开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具体申请流程见 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培养 单位实施细则 。 十二、 其他说明 相关具体情况请 向药学院(电话: 023-68251697) 咨询 。 若上级部门在 2023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 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本招生章程 及专业目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考研文库@kaoyanwen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