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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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1、下列选项中,体现罪刑相适应的是()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豁免特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责刑刑相适应原则2.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法律解释的分类3.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犯罪”的条件是()A.情节轻微的 B.危害不大的C.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刑法13条4.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对甲()A.不追究刑事责任 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 醉酒的人犯罪刑事责任5.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其父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甲拒绝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B.职务要求的义务C.先前行为的义务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遗弃罪7.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A.不再予以追究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逃税罪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将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死亡。甲的行为A.故意杀人罪(既遂)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事实认识错误中的行为偏差9.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为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A.必要的共同犯罪B.简单的共同犯罪C.特殊的共同犯罪D.任意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共同犯罪的形式10.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这种犯罪形态属于()A.想象竞合犯B.继续犯C.连续犯D.吸收犯【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 想象竞合犯11 甲(17周岁,无业)收受犯罪人窃地的笔记本电脑后,为其窝藏赃物,构成犯罪,依法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甲运用罚金的正确做法是()A.应对甲免除罚金B.应判令甲的监护人缴纳罚金C.应对甲处以不少于500元得罚金D.应对甲收受的电脑拍卖充抵罚金【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 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12 下列罪状汇总,属于叙明罪状的是()A.过失犯前款罪的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C.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D.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考点罪状的种类13、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A.甲非法获取国际秘密后,出售给国外间谍组织B.乙在境外参加国外间谍组织, 回国后没有来得及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C.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秘密,尚未送出该秘密即被抓获D、丁将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该秘密被外国间谍组织所获取【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间谍罪的定义14.下列行为中,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是()A.税务局局长甲,要求辖区内的公司为该局建设办公楼提供财物支持。B.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乙,在处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C.已离职的工商局局长丙,收受刘某的财物,要求被自己提拔起来的工商局副局长停止对刘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查处D.已退休的卫生局局长丁,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利用这一职务在采购物资时收受回扣归自己所有【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15.下列行为中,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的是()A.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B.以索取赌债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C.以索取工程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D.以索取虚构的欠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绑架罪的定义16.甲路过某饭馆时见万某酩酊大醉,便冒充万某的朋友上前将其扶走,到一偏僻的地方后,将万某随身携带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全部取走。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抢劫罪【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17.药剂师甲明知不含毒品成份的药品已过期失效,仍冒充毒品卖给乙,乙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本案中A.甲和乙均构成诈骗罪B.甲和乙构成贩卖毒品罪C.甲构成诈骗罪,乙构成贩卖毒品罪D.甲构成销售假药罪,乙构成诈骗罪【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毒品犯罪18.甲趁杨某不备,用将其打昏后,搜遍杨某全身,未得分文。经鉴定,杨某为轻伤。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抢劫罪(未遂)B.抢劫罪(既遂)C.故意伤害罪D.抢劫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抢劫罪未遂的情形19.下列行为中,应以窝藏罪定罪处罚的是()A.甲利用担任司法警察的便利,将正在服刑的李某放走B.乙明知赵某的现金为贩毒所得,仍将其兑换外币汇往境外C.丙明知刘某的3辆摩托车是盗窃所得,仍将其藏匿在自家车库中D.丁明知蔡某刚才监狱脱逃出来,仍为他提供1万元的现金助他逃跑【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窝藏罪的表现形式20.下列选项中属于渎职罪的是()A.贪污罪B.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C.医疗事故罪D.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渎职罪的类型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A.王某报考公务员 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C.崔某李立某吃饭 D.林某氏孪生姐妹举行结婚仪式【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考点民事法律事实22.16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10万元大奖。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缴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5万元欠款,史某()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3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期间()A届满 B不再计算 c 重新计算 D 继续计算【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24. 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 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自由设立主义【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人成立的原则25.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是()A.公平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过错推定原则【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环境污染的归责原则37.2013年3月28日毕某病世,3月31日其子女将其安葬,4月2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认继承份额,4月5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 )A.3月28日B.3月31日C.4月2日D.4月5日【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继承开始的时间38.甲、乙、丙分别购买丁某住宅楼(共三层)的一层、二层、三层,并分别办理了房产证,现丙欲出售其住宅,对丙出售的住宅( )A.仅甲享有优先购买权B.仅乙享有优先购买权C.甲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D.甲乙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39.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A.留置权B.地役权C.权利质权D.宅基地使用权【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考点物权分类及性质40.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A.甲 B.乙 C.丙 D.丁【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考点占有的分类三、简答题:第51 - 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51.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区别【参考答案】1.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不同。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故意的认识程度高。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故意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追求或放任态度,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持否认态度,行为人为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积极采取措施。52.骗取信贷构成要件【参考答案】(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银行贷款或者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仅限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占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53.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参考答案】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包括:(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3)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54.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参考答案】: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包括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内容。四、辨析题:第55- 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55.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种说法加以辨析。【参考答案】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我国对一并审理的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出现新罪或漏罪的情况下还是要数罪并罚的。56、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参考答案】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正确的一面体现在:民事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原则: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错误的一面体现在:民事的行使也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禁止权利滥用和正当行使原则。同时也要符合公序良俗原则。(2)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必须满足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其中任何一方面不合格都会导致民事法律后果有瑕疵。因此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行使民事权利也必须要满足四个要件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参考)。民事权利的行使要在特定的期间内才能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综上所述,我的地盘我做主这种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五、法条分析题:第57 -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 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请分析:(1)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哪些情形?(2)本条款中的“非法所得”如何计算【参考答案】(1)“不能说明”,包括以下情况:(1)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2)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3)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4)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2)非法所得”的数额计算“非法所得”,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支出的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在具体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支等一并计算,而且一并减去他们所有的合法收入以及确属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的非法收入;(2)行为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的支出,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费用、罚款及向他人行贿的财物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继承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各种收入;(3)为了便于计算犯罪数额,对于行为人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一般可以从行为人有比较确定的收入和财产时开始计算。58.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业主对房屋的住宅以及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有哪些特征(2)符合哪些条件被认定为专有部分?【参考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等三要素构成,且区分所有人的身份也具有多重性。2.整体性。这是指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者共为一体不可分离。3.专有权的主导性,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具体体现在:(1)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2)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共有权及成员权的大小。(3)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4.客体的多元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而不是仅局限于其中的一部分。(2)专有部分,指在构造上能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且可独立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三个条件:1.构造上的独立性,即“物理上的独立性”,从而能够明确区分;2.利用上的独立性,即“功能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六、案例分析题:第59 -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59.甲、乙以为路为名,到铁路道口的值班室,甲与值班室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偷取丙手机,被其发现。两人见行机败露,所以把丙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丙搜走其500元现金。期间,丙向他们大叫道:“快放开我,火车就要来了?”甲、乙不听,逃跑,由于栏杆未能及时放下,一列火车到该道口,撞翻一辆面包车,造成3人重伤,面包车撞毁。综上请分析?(1)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丙是否应刑事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甲、乙均构成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乙二人分工偷取丙手机,被丙发现后将丙绑在床架上搜走5000元构成抢劫罪。因丙为铁路值班人员,其职责是维护通行人员安全,丙被绑在床架时告知了甲乙,甲乙不顾后果,对事故发生持放任态度,危害不特定人的安全,故又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丙不负刑事责任。丙虽有维护通行人员安全的义务,但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故不构成犯罪【考查知识点】60.家具店与家具厂签订协商好协议,购买红木家具,家具店签订协议盖章后发送给家具厂,但协议中未约定质量条款,家具厂为盖章。家具厂将家具运送至家具店,家具店卖给宾馆,红木家具出现裂纹,宾馆要求退货,家具店向家具厂要求退货。 但家具厂以合同未盖章,合同不成立;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标准为由不予退货。 (1)请问家具厂的退货理由1是否成立,为什么? (2)请问家具厂的退货理由2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1)家具厂的退货理由1不成立。虽然家具厂没有盖章,但是家具厂已经发送货物,其履行行为构成承诺,合同成立。(2)家具厂的退货理由2不成立。根据合同的履行原则,对于质量条款没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案例中合同中没有约定质量标准,所以应该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来履行合同,因此家具厂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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