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实施办法(2020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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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为贯彻落实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宁师大【2016】42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发展计划”专项遴选高质量生源的工作,优先支持高水平师资和有在研高质量项目的导师,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计划和专业(一)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收计划:15人左右。(二)招收专业及导师:除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教育博士专项外,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的其他所有专业的导师或优先导师参见报考条件(五)均可接受报考。二、报考条件(一)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者或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者。1.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2.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其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二)英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CET-6440;2.IELTS6.0;3.TOEFL85;4.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5.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五)申请“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的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理工科类的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为导师的考生优先。(六)有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1)。其中一份须由考生硕士阶段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单位比较熟悉考生的专家填写)。三、报考材料考生须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并将以下报考材料寄送至相关报考学院(请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XXXX年南京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后打印);(二)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申请表一份(附件2);(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四)学生证(未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五)本科及硕士(或博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六)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七)科研成果目录及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八)专家推荐信两份;(九)档案转入承诺书(附件3)(在职考生提供,需承诺进入拟录取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四、考核程序(一)学院初审1.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面试)。专家组须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择优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人。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后,将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4)、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培养承诺书(附件5)及相关考生报考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二)资格审核1.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2.综合考核前,考生须于规定日期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参加考核。(三)综合考核1.组织:由学校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等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意见。2.考核内容、方式和要求: (1)考生使用PPT汇报(不超过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教育经历、学习情况、科研工作及成果,拟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方向和计划(含拟开展研究工作选题、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分析、实现研究目标的技术路径、可能取得的研究结果、创新等)。(2)专家组提问(不超过20分钟)。提问重点考察考生:A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B专业理论知识水平、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C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D英语听说应用能力等。(3)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四)拟录取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经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五)监督和复议1.监督制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遴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如发生违规情况,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2.复议制度。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议。五、培养以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录取的博士生(以下简称专项博士生)应认真学习,潜心研究。导师须强化专项博士生的指导,认真制定培养计划(包括预期需达到的科研成果目标和学位论文要求),对其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在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专项博士生还须达到以下要求:(一)在学期间,须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海外研修(或联合培养)。(二)授予学位科研成果要求:1.人文社科类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SSCI、A&HCI源刊,或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在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3)在CSSCI核心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2.理工科类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Nature、Science以及影响因子大于15的SCI源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前三,且1篇学术论文只能用于一位学生申请学位);(2)在SCI TOP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3)申请理学学位者,在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申请工学学位者,在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同时有1篇学术论文被EI(不包括会议论文和高校学报论文)收录或有1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或排名第二但第一发明人须为我校教师)。3.艺术类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SCI、SSCI、A&HCI源刊,或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在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3)在CSSCI核心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六、资助(一)专项博士生入校后,学校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和8000元生活补贴,并可直接获得同类别最高等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专项资助。(二)在规定学制内导师每年按10个月给予专项博士生助研津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0元/月,理工科类不低于1000元/月。(三)在规定学制内可按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其他专项研究生奖、助学金。七、其它(一)对相关学院、导师、培养对象等进行过程及结果考核,未能按博士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及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暂停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资格,并减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二)专项博士生不占用学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1名。(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受刑事、行政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3.在职考生未能按时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入我校;4.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获得硕士学位。附件:1.专家推荐信2.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申请表3.档案转入承诺书4.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推荐人选信息表5.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培养承诺书 附件1:专家推荐信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 致推荐人:非常感谢您愿意为报考我校博士生考生作推荐人。请您对该考生以往的科研工作及其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思想道德品质等作出如实的评价后交给考生。推荐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推荐意见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申请表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照片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联系电话硕士学校入学时间硕士专业硕士指导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硕士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素养的评价:硕士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报考博士指导教师的三项在研科研项目情况(请与导师核实后按级别由高至低填写)项目名称级别项目号主持人排序金额(万元)起止时间阐述博士研究生阶段将要开展的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已经具备的研究基础、将要开展的研究工作的规划:本人承诺:本人已知晓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保证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如被南京师范大学录取为博士生,不会自行放弃,也不再报考其他高校;本人将努力完成博士阶段学习和科研任务,不中途退出。考生签名: 年 月 日博士指导教师意见: 已知晓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同意 报考博士研究生。博士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档案转入承诺书本人为参加 年南京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专业 。现工作单位为 ,人事档案存放地为 。现郑重承诺:一、本人一旦进入南京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自愿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二、在 年 月 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档案室。如无法做到以上两点,本人自愿放弃 年南京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考生签名: 年 月 日附件4: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推荐人选信息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报考专业报考博导考生姓名考生来源导师同意接收签字是否优先导师备注123注:1.考生来源请填大写字母:A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研二在读生、B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生、C已获硕士学位人员。2.优先导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附件5: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培养承诺书(考生根据专项博士生培养要求,并与报考学院及导师充分沟通后填写该承诺书,内容控制在两页以内,正反打印)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学院 ,报考专业 ,报考导师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如能入选博士研究生“学校发展计划”专项,将按以下要求攻读博士学位。学院、导师、考生在国际化、科研成果、保障条件等方面承诺如下:一、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包括不少于6个月的海外研修(或联合培养)等。)二、拟完成的科研成果(对照办法中授予学位科研成果要求,提出拟完成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三、学院、导师提供的保障条件(包括每年10个月的助研津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0元/月,理工科类不低于1000元/月等。)学院、导师、考生三方愿意并保证按以上承诺事项实施培养。考生签名: 导师签名: 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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