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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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中心 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6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 1人,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中国史 2 4年中国哲学 2(已招收硕博连读 1人) 4年中国古代文学 2 3年合计 6 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称为简章。二、组织管理1、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职责: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2、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 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和成员由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职责: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作出评价结论;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3、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协调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职责:统筹疫情防控、网络设备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工作。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详见简章及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公告。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详见简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 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 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 100分及以上或 GRE成绩 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 年 12月 14日)向中心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中心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点击下载免试申请表) 接收考生免试申请材料的方式:邮寄(顺丰或 EMS)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文理学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5室;收件人:王迪;联系电话:027-68753821五、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者须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有六项,详见简章。2、申请者须在 2021年 3月 28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顺丰或 EMS)。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文理学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5室;收件人:王迪;联系电话:027-68753821。3、申请者需将各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档案袋封面注明“报考导师-考生姓名-考生联系方式”,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4、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六、确定候选人中心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报名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中心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1:2 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一)时间、地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见简章。综合考核的时间为 2021年 4月-5 月。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中心官网另行通知。(二)考核内容与形式(含专业加试科目)1、学术素养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形式为笔试。2、外语水平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为听力和口语考核。3、创新潜质考核:考察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拟报考学科内某一问题的学术前沿分析、博士学习期间研究计划简述。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三)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方式是:学术素养(占 30%)外语水平(占 10%)创新潜质(占60%)。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 60分为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收费 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八、录取(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2021年,中心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九、其他事项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监督及咨询电话: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027-68753821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0年 1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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