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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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临床医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制实施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 2021 年“申请 -考核” 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基础,制定本细则。一、工作流程考生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 2021 年“ 申请-考核” 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有关要求进行网报及材料提交。详见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官网。 二、资格审查细则考生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 09:00 前提交经导师本人签字同意的报考登记表,无导师本人签字不具有资格审查资格。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员为 3-5 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资格审查最终以报考专业为单位评分排名,按 1:1.5 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一)学术背景(20 分)请提供参与研究的课题(包括课题级别,课题名称,考生在课题中承担的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成绩和外语水平(20 分)硕士阶段成绩,平均绩点大于 3.0 得 10 分,2.53.0 得8 分,2.02.5 得 5 分。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无公章者不得分。外语成绩,英语 6 级 500 分以上得 10 分,470-499 分得 8 分,450-469 分得 5 分,426-449 分得 3 分,其他英语考试成绩酌情考虑。(三)学术成果(40 分)请考生提供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审核小组将根据论文或奖项类型、考生排名、相关内容与本专业相关程度、文章影响因子等综合打分。其中:SCI(或同等级)文章每篇基础分 5 分,核心期刊(含统计源)文章每篇基础分 2 分,普刊(或同等级)每篇基础分 1 分。所有文章考生排名为第一作者加 2 分,第二作者(含共一排名第二)加 1 分。文章相关内容与本专业相关程度是重要评价标准,无相关性此项得分减半,文章影响因子由审核小组综合考察打分。同等积分时,具有 SCI文章接收函者优先排序。著作、发明专利、科技等其他学术成果与奖项的,每有一项基础得分 3 分,国家级加 1 分。排名主编、唯一(或第一)完成人的加 1 分。(四)综合素质(20 分)请考生提供社会任职情况和获奖情况证明。获得国家级奖励(自然排名前三)的每项得 3 分,省级奖励(自然排名前二)的每项得 2 分,校级奖励的(自然排名第一)每项得 1 分。在国家级学术组织(需与报考学科相关)任职得 3 分,省级学术组织(需与报考学科相关)任职得 2分。以上任职与奖励级别的认定与学校相关认定规定一致。(五)结果公布学院拟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6:00 前公布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专栏。3、综合考核根据各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注重临床技能操作考核。特别注重考查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各附院自行联系考生,在 12 月 18-25 日期间完成综合笔试与综合能力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学院。综合答辩拟定为 12月 29 日上午 09:00,由学院统一组织,地点另行通知。学院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00 前公布拟录取结果,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一)综合笔试(满分 100 分)形式:闭卷,时间 3 小时。内容:专业外语测试(占 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专业课测试(占 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各学科具体安排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考核由导师所在附院负责完成。(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形式:开放性,时间 5 天内完成。内容:科研思维考核(满分 60 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 分),任选其一考核:实验/操作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由导师所在附院提前确定考核方案和具体安排,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由报考导师所在附院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 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综合答辩(满分 100 分)形式:答辩采用面试形式,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人不少于 20 分钟。内容:基于考生材料,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应用能力等。四、成绩核算与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 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第四临床医学院2020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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