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祥旭考研政治冲刺班-马原内部讲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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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1 页 共 2 3 页 2 01 9 马 原冲 刺 讲义 主 讲 : 王 老 师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2 页 共 2 3 页 导 论 选 择 题 1 :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组 成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和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是 其 三 个 基 本 组 成 部 分 。 选 择 题 2 : 马 克 思 主 义 产 生 的 社 会 根 源 、 阶 级 基 础 和 思 想 渊 源 社 会 根 源 : 工 业 革 命 和 科 技 进 步 极 大 地 提 高 了 劳 动 生 产 率 , 促 进 了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 阶 级 基 础 : 工 人 运 动 的 兴 起 , 标 志 着 现 代 无 产 阶 级 作 为 独 立 的 政 治 力 量 登 上 了 历 史 舞 台 。 思 想 渊 源 : 1 9 世 纪 西 欧 三 大 先 进 思 潮 为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创 立 提 供 了 直 接 的 理 论 来 源 。 来 源 : 德 国 古 典 哲 学 、 英 国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 英 法 空 想 社 会 主 义 。 自 然 科 学 前 提 : 细 胞 学 说 、 能 量 守 恒 与 转 化 定 律 、 生 物 进 化 论 。 选 择 题 3 : 马 克 思 主 义 重 要 标 志 性 著 作 ( 结 合 时 政 ) 马 克 思 和 恩 格 斯 发 表 在 1 8 4 4 年 2 月 德 法 年 鉴 上 的 论 文 表 明 , 他 们 完 成 了 从 唯 心 主 义 向 唯 物 主 义 、 从 革 命 民 主 主 义 向 共 产 主 义 的 转 变 , 为 创 立 马 克 思 主 义 奠 定 了 思 想 前 提 。 德 意 志 意 识 形 态 首 次 系 统 阐 述 了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的 基 本 观 点 。 1 8 4 8 年 2 月 , 共 产 党 宣 言 发 表 , 标 志 着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公 开 问 世 。 资 本 论 , 第 一 卷 系 统 阐 述 了 剩 余 价 值 学 说 , “ 工 人 阶 级 的 圣 经 ” 。 法 兰 西 内 战 , 与 哥 达 纲 领 批 判 一 起 , 进 一 步 丰 富 了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学 说 。 恩 格 斯 写 出 了 反 杜 林 论 , 全 面 阐 述 了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体 系 。 选 择 题 4 :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鲜 明 特 征 科 学 性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和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 革 命 性 彻 底 的 批 判 精 神 和 鲜 明 的 无 产 阶 级 立 场 。 实 践 性 马 克 思 主 义 首 要 的 和 基 本 的 观 点 。 人 民 性 人 民 至 上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政 治 立 场 。 发 展 性 与 时 俱 进 的 理 论 品 质 。 一 、 唯 物 论 选 择 题 1 : 哲 学 基 本 问 题 及 其 内 容 存 在 和 思 维 的 关 系 问 题 又 称 为 物 质 和 精 神 的 关 系 问 题 , 构 成 了 全 部 哲 学 的 基 本 问 题 。 存 在 和 思 维 究 竟 谁 是 本 原 , 对 这 一 问 题 的 不 同 回 答 划 分 唯 物 主 义 和 唯 心 主 义 。 存 在 和 思 维 有 没 有 同 一 性 , 对 这 一 问 题 的 不 同 回 答 划 分 可 知 论 和 不 可 知 论 。 对 哲 学 基 本 问 题 的 回 答 是 解 决 其 他 一 切 哲 学 问 题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 选 择 题 2 : 辩 证 法 和 形 而 上 学 辩 证 法 坚 持 用 联 系 的 、 发 展 的 观 点 看 世 界 , 发 展 的 根 本 原 因 在 于 事 物 的 内 部 矛 盾 。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3 页 共 2 3 页 形 而 上 学 则 坚 持 用 孤 立 的 、 静 止 的 观 点 看 问 题 , 否 认 事 物 的 内 部 矛 盾 。 选 择 题 3 : 物 质 概 念 古 代 朴 素 唯 物 主 义 物 质 等 同 物 质 的 具 体 形 态 。 ( 直 观 、 朴 素 ) 近 代 形 而 上 学 唯 物 主 义 物 质 归 结 为 原 子 。 现 代 辩 证 唯 物 主 义 客 观 实 在 性 是 物 质 的 本 质 规 定 。 恩 格 斯 : 物 、 物 质 无 非 是 各 种 物 的 总 和 , 而 这 个 概 念 就 是 从 这 一 总 和 中 抽 象 出 来 的 。 列 宁 : 物 质 是 标 志 客 观 实 在 的 哲 学 范 畴 , 这 种 客 观 实 在 是 人 通 过 感 觉 感 知 的 , 它 不 依 赖 于 我 们 的 感 觉 而 存 在 , 为 我 们 的 感 觉 所 复 写 、 摄 影 、 反 映 。 唯 一 特 性 客 观 实 在 性 。 选 择 题 4 : 运 动 和 物 质 物 质 的 根 本 属 性 是 运 动 。 运 动 是 标 志 一 切 事 物 和 现 象 的 变 化 及 其 过 程 的 哲 学 范 畴 。 物 质 和 运 动 不 可 分 , 运 动 是 物 质 存 在 方 式 和 根 本 属 性 , 物 质 是 一 切 运 动 变 化 和 发 展 过 程 的 实 在 基 础 和 承 担 者 。 ( 形 而 上 学 和 唯 心 主 义 ) 选 择 题 5 : 运 动 和 静 止 相 对 静 止 是 物 质 运 动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的 稳 定 状 态 。 具 体 包 括 两 种 状 态 : 空 间 的 相 对 位 置 暂 时 不 变 和 事 物 的 根 本 性 质 暂 时 不 变 。 对 立 统 一 的 关 系 : ( 绝 对 与 相 对 ) 运 动 的 绝 对 性 体 现 了 物 质 运 动 的 变 动 性 、 无 条 件 性 ; 静 止 的 相 对 性 体 现 了 物 质 运 动 的 稳 定 性 、 有 条 件 性 。 相 互 依 赖 、 相 互 渗 透 包 含 , “ 动 中 有 静 、 静 中 有 动 ” 。 选 择 题 6 : 时 间 与 空 间 概 念 特 点 : 时 空 是 物 质 运 动 的 存 在 形 式 。 时 间 一 维 性 。 空 间 三 维 性 。 ( 客 观 ) 时 空 的 特 性 : 具 体 物 质 形 态 的 时 空 是 有 限 的 , 而 整 个 物 质 世 界 的 时 空 是 无 限 的 。 物 质 运 动 时 空 客 观 实 在 性 是 绝 对 的 , 物 质 运 动 时 空 的 具 体 特 性 是 相 对 的 。 方 法 论 : 要 求 我 们 想 问 题 、 办 事 情 都 要 以 具 体 的 时 间 、 地 点 和 条 件 为 转 移 。 选 择 题 7 : 实 践 是 自 然 存 在 与 社 会 存 在 区 分 和 统 一 的 基 础 实 践 是 使 物 质 世 界 分 化 为 自 然 界 与 人 类 社 会 的 历 史 前 提 , 又 是 使 自 然 界 与 人 类 社 会 统 一 起 来 的 现 实 基 础 。 实 践 是 人 类 社 会 的 基 础 , 是 理 解 和 解 释 一 切 社 会 现 象 的 钥 匙 。 社 会 生 活 的 实 践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 是 社 会 关 系 形 成 的 基 础 ; 形 成 了 社 会 生 活 的 基 本 领 域 ; 构 成 了 社 会 发 展 的 动 力 。 选 择 题 8 : 意 识 的 起 源 和 本 质 物 质 决 定 意 识 起 源 : 意 识 是 自 然 界 和 社 会 历 史 长 期 发 展 的 产 物 。 ( 人 脑 的 机 能 和 属 性 ) 劳 动 在 意 识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中 起 着 决 定 性 的 作 用 。 语 言 促 进 了 意 识 的 发 展 。 本 质 : 是 客 观 世 界 的 主 观 映 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4 页 共 2 3 页 分 析 题 1 : 物 质 和 意 识 的 关 系 物 质 决 定 意 识 , 意 识 对 物 质 具 有 反 作 用 , 这 种 反 作 用 就 是 意 识 的 能 动 作 用 。 意 识 的 能 动 作 用 主 要 表 现 在 : 目 的 性 和 计 划 性 。 具 有 创 造 性 。 指 导 实 践 改 造 客 观 世 界 的 作 用 。 调 控 人 的 行 为 和 生 理 活 动 的 作 用 。 分 析 题 2 : 主 观 能 动 性 和 客 观 规 律 性 的 统 一 ( 1 ) 主 观 能 动 性 和 客 观 规 律 性 尊 重 客 观 规 律 是 正 确 发 挥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前 提 。 人 们 只 有 在 认 识 和 掌 握 客 观 规 律 的 基 础 上 , 才 能 正 确 地 认 识 世 界 , 有 效 地 改 造 世 界 。 只 有 充 分 发 挥 主 观 能 动 性 , 才 能 正 确 认 识 和 利 用 客 观 规 律 。 并 按 照 客 观 规 律 去 改 造 世 界 , 以 满 足 自 身 的 需 要 。 实 践 是 客 观 规 律 性 与 主 观 能 动 性 统 一 的 基 础 。 ( 2 ) 正 确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前 提 和 条 件 ( 怎 么 做 , 启 示 ) 从 实 际 出 发 是 正 确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前 提 。 只 有 从 实 际 出 发 、 充 分 反 映 客 观 规 律 的 认 识 , 才 是 正 确 的 认 识 ; 只 有 以 正 确 的 认 识 为 指 导 , 才 能 形 成 正 确 的 行 动 。 实 践 是 正 确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基 本 途 径 。 正 确 的 认 识 要 变 为 现 实 的 物 质 力 量 , 只 能 通 过 实 践 才 能 达 到 。 正 确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 还 需 要 依 赖 于 一 定 的 物 质 条 件 和 物 质 手 段 。 没 有 现 实 的 原 材 料 , 人 的 意 识 再 “ 巧 ” 也 创 造 不 出 任 何 物 质 的 东 西 来 。 ( 巧 妇 难 为 无 米 之 炊 ) 分 析 题 3 : 社 会 历 史 趋 向 与 主 体 选 择 社 会 历 史 规 律 的 客 观 性 和 必 然 性 规 定 了 人 的 活 动 要 受 规 律 性 的 制 约 , 但 与 此 同 时 , 又 不 能 否 定 人 作 为 历 史 主 体 的 能 动 性 和 选 择 性 。 在 社 会 发 展 的 每 一 个 具 体 阶 段 , 都 存 在 着 各 种 不 同 的 客 观 趋 势 和 可 能 性 , 人 则 需 要 确 定 自 己 对 待 它 们 的 态 度 并 作 出 选 择 。 选 择 的 方 向 、 目 标 和 方 式 是 否 正 确 , 只 能 由 实 践 来 检 验 。 启 示 : 坚 持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道 路 , 体 现 了 社 会 历 史 趋 向 与 主 体 选 择 的 辩 证 统 一 。 发 展 道 路 要 与 生 产 力 水 平 相 适 应 , 不 能 脱 离 基 本 国 情 , 这 是 社 会 历 史 趋 向 ; 发 展 道 路 不 能 违 背 人 民 群 众 的 利 益 和 愿 望 , 不 能 脱 离 各 国 的 政 治 条 件 和 历 史 文 化 传 统 , 这 是 主 体 选 择 。 分 析 题 4 : 世 界 的 物 质 统 一 性 世 界 是 统 一 的 , 即 世 界 的 本 原 是 一 个 。 世 界 的 统 一 性 在 于 它 的 物 质 性 , 即 世 界 统 一 的 基 础 是 物 质 。 物 质 世 界 的 统 一 性 是 多 样 性 的 统 一 。 人 类 社 会 统 一 于 物 质 : 人 类 社 会 是 物 质 世 界 的 组 成 部 分 ; 人 类 获 取 生 活 资 料 的 活 动 是 物 质 性 的 活 动 。 人 类 社 会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是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方 式 。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5 页 共 2 3 页 二 、 辩 证 法 选 择 题 1 :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总 特 征 联 系 和 发 展 的 观 点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总 观 点 和 总 特 征 。 选 择 题 2 : 联 系 的 特 点 客 观 性 。 ( 从 客 观 事 物 本 身 固 有 的 联 系 出 发 去 认 识 事 物 ) 普 遍 性 。 ( 内 部 、 外 部 、 整 个 世 界 ) 多 样 性 。 ( 直 接 与 间 接 、 内 部 与 外 部 、 本 质 与 非 本 质 、 必 然 与 偶 然 等 。 ) 联 系 具 有 条 件 性 。 选 择 题 3 : 联 系 的 条 件 性 条 件 是 对 事 物 存 在 和 发 展 发 生 作 用 的 诸 要 素 的 总 和 。 条 件 对 事 物 发 展 和 人 的 活 动 具 有 支 持 或 制 约 作 用 。 条 件 是 可 以 改 变 的 。 化 不 利 条 件 为 有 利 条 件 , 推 动 事 物 的 发 展 。 改 变 和 创 造 条 件 不 是 任 意 的 , 必 须 尊 重 事 物 发 展 的 客 观 规 律 。 反 对 唯 心 主 义 的 无 条 件 论 和 唯 条 件 论 。 选 择 题 4 : 发 展 的 定 义 和 实 质 发 展 是 前 进 的 、 上 升 的 运 动 。 发 展 的 实 质 是 新 事 物 的 产 生 和 旧 事 物 的 灭 亡 。 新 事 物 不 可 战 胜 的 原 因 : 适 应 已 经 变 化 了 的 环 境 和 条 件 ; 在 旧 事 物 的 “ 母 体 ” 中 孕 育 成 熟 ; 在 社 会 历 史 领 域 , 符 合 人 民 群 众 的 利 益 和 要 求 。 选 择 题 5 : 联 系 和 发 展 的 基 本 环 节 联 系 和 发 展 是 通 过 一 系 列 基 本 环 节 得 以 实 现 的 。 内 容 与 形 式 、 本 质 与 现 象 、 原 因 与 结 果 、 必 然 与 偶 然 、 现 实 与 可 能 构 成 了 联 系 和 发 展 的 基 本 环 节 。 内 容 与 形 式 是 从 构 成 要 素 和 表 现 方 式 上 反 映 事 物 的 一 对 基 本 范 畴 。 本 质 与 现 象 是 揭 示 事 物 内 在 联 系 和 外 在 表 现 的 一 对 范 畴 。 原 因 与 结 果 是 揭 示 事 物 引 起 和 被 引 起 关 系 的 一 对 范 畴 。 必 然 与 偶 然 是 揭 示 事 物 产 生 、 发 展 和 衰 亡 过 程 中 的 不 同 趋 势 的 一 对 范 畴 。 现 实 与 可 能 是 反 映 事 物 的 过 去 、 现 在 和 将 来 关 系 的 一 对 范 畴 。 选 择 题 6 : 内 容 与 形 式 的 关 系 内 容 决 定 形 式 , 形 式 反 作 用 于 内 容 。 形 式 适 合 内 容 , 起 推 动 作 用 ; 反 之 阻 碍 作 用 。 方 法 论 : 既 要 重 视 内 容 , 要 根 据 内 容 的 需 要 决 定 形 式 的 取 舍 、 改 造 和 创 新 , 又 要 善 于 运 用 形 式 , 发 挥 其 积 极 作 用 , 利 用 和 创 造 必 要 的 形 式 , 抛 弃 不 适 应 的 形 式 。 选 择 题 7 : 现 实 与 可 能 的 关 系 定 义 : 现 实 是 指 相 互 联 系 着 的 实 际 存 在 的 事 物 的 综 合 。 可 能 是 指 包 含 在 事 物 中 、 预 示 事 物 发 展 前 途 的 种 种 趋 势 。 关 系 : 相 互 区 别 。 现 实 是 当 下 的 客 观 存 在 ( 当 前 状 态 ) ; 可 能 是 事 物 潜 在 的 趋 势 , ( 发 展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6 页 共 2 3 页 方 向 ) 。 相 互 转 化 。 一 方 面 , 现 实 蕴 藏 着 未 来 的 发 展 方 向 ; 另 一 方 面 , 可 能 包 含 着 发 展 成 为 现 实 的 因 素 和 根 据 。 方 法 论 : 在 实 践 中 正 确 把 握 现 实 与 可 能 的 辩 证 关 系 , 既 涉 及 对 现 实 的 评 价 , 也 涉 及 对 未 来 的 认 识 。 这 就 要 求 我 们 一 方 面 立 足 现 实 , 对 可 能 性 作 出 全 面 的 分 析 和 预 判 ; 另 一 方 面 着 眼 长 远 , 防 止 坏 的 可 能 变 为 现 实 , 同 时 善 于 创 造 条 件 , 促 使 好 的 可 能 获 得 实 现 。 选 择 题 8 :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基 本 规 律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基 本 规 律 主 要 有 : 对 立 统 一 规 律 、 量 变 质 变 规 律 、 否 定 之 否 定 规 律 。 对 立 统 一 规 律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实 质 和 核 心 。 揭 示 了 事 物 普 遍 联 系 的 根 本 内 容 和 变 化 发 展 的 内 在 动 力 , 从 根 本 上 回 答 了 事 物 为 什 么 会 发 展 的 问 题 。 选 择 题 9 :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的 作 用 同 一 性 的 作 用 : 矛 盾 双 方 相 互 依 存 , 互 为 条 件 , 可 以 利 用 对 方 的 发 展 让 自 己 获 得 发 展 。 双 方 相 互 包 含 , 可 以 相 互 吸 取 有 利 于 自 身 的 因 素 发 展 。 双 方 彼 此 相 通 , 矛 可 以 向 着 自 己 对 立 面 转 化 得 到 发 展 , 并 规 定 着 事 物 发 展 的 方 向 。 斗 争 性 的 作 用 : 斗 争 推 动 矛 盾 双 方 力 量 对 比 发 生 变 化 , 造 成 事 物 的 量 变 。 斗 争 促 使 矛 盾 双 方 地 位 或 者 性 质 转 化 , 实 现 事 物 的 质 变 。 选 择 题 1 0 : 和 谐 的 重 要 作 用 和 谐 是 矛 盾 的 一 种 特 殊 表 现 形 式 , 体 现 着 矛 盾 双 方 的 相 互 依 存 、 相 互 促 进 、 共 同 发 展 。 和 谐 是 相 对 的 、 有 条 件 的 , 只 有 处 于 平 衡 、 协 调 、 合 作 的 情 况 下 , 才 展 现 出 和 谐 状 态 。 选 择 题 1 1 :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的 含 义 普 遍 性 是 指 矛 盾 存 在 于 一 切 事 物 中 , 存 在 于 一 切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的 始 终 , 矛 盾 无 处 不 在 , 无 时 不 有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是 指 各 个 具 体 事 物 的 矛 盾 、 每 一 个 矛 盾 的 各 个 方 面 在 发 展 的 不 同 阶 段 上 各 有 其 特 点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决 定 了 事 物 的 不 同 性 质 。 选 择 题 1 2 : 矛 盾 特 殊 性 的 表 现 和 解 决 方 式 表 现 : 根 本 矛 盾 贯 穿 事 物 发 展 的 始 终 , 规 定 事 物 的 性 质 。 主 要 矛 盾 是 矛 盾 体 系 中 处 于 支 配 地 位 、 对 事 物 发 展 起 决 定 作 用 的 矛 盾 。 在 每 一 对 矛 盾 中 , 有 一 方 处 于 支 配 地 位 , 起 着 主 导 作 用 , 这 是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 事 物 的 性 质 是 由 主 要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所 规 定 的 。 拓 展 : 把 主 要 矛 盾 和 次 要 矛 盾 、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次 要 方 面 的 辩 证 关 系 运 用 到 实 际 工 作 中 , 就 是 要 坚 持 “ 两 点 论 ” 和 “ 重 点 论 ” 的 统 一 , 要 求 我 们 看 问 题 既 要 全 面 地 看 , 又 要 看 主 流 、 大 势 、 发 展 趋 势 。 选 择 题 1 3 : 矛 盾 解 决 的 形 式 多 种 多 样 矛 盾 一 方 克 服 另 一 方 ; 矛 盾 双 方 同 归 于 尽 ; 矛 盾 双 方 形 成 协 同 运 动 新 形 式 ; 矛 盾 双 方 融 合 成 一 个 新 事 物 。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7 页 共 2 3 页 选 择 题 1 4 : 量 变 质 变 规 律 质 是 一 事 物 区 别 于 其 他 事 物 的 内 在 规 定 性 ; 量 是 事 物 的 规 模 、 程 度 、 速 度 等 可 以 用 数 量 关 系 表 示 的 规 定 性 。 度 是 保 持 事 物 质 的 稳 定 性 的 数 量 界 限 , 度 的 两 端 叫 关 节 点 或 临 界 点 。 方 法 论 : 度 这 一 哲 学 范 畴 启 示 我 们 , 在 认 识 和 处 理 问 题 时 要 掌 握 适 度 原 则 。 选 择 题 1 5 : 质 变 和 量 变 内 容 : 量 变 是 事 物 数 量 的 增 减 组 成 要 素 次 序 的 变 动 , 体 现 了 事 物 发 展 渐 进 过 程 的 连 续 性 。 质 变 是 事 物 性 质 的 根 本 变 化 , 体 现 了 事 物 发 展 渐 进 过 程 和 连 续 性 的 中 断 。 辩 证 关 系 : 量 变 是 质 变 的 必 要 准 备 。 质 变 是 量 变 的 必 然 结 果 。 两 者 相 互 渗 透 。 方 法 论 : 量 变 质 变 规 律 体 现 了 事 物 发 展 的 渐 进 性 和 飞 跃 性 的 统 一 。 选 择 题 1 6 : 否 定 之 否 定 的 过 程 事 物 的 辩 证 发 展 过 程 经 过 肯 定 一 否 定 一 否 定 之 否 定 三 个 阶 段 。 事 物 的 辩 证 发 展 就 是 经 过 两 次 否 定 、 三 个 阶 段 , 形 成 一 个 周 期 。 事 物 的 发 展 呈 现 出 周 期 性 , 不 同 周 期 的 交 替 使 事 物 的 发 展 呈 现 出 波 浪 式 前 进 或 螺 旋 式 上 升 的 总 趋 势 。 选 择 题 1 7 : 唯 物 辩 证 法 是 客 观 辩 证 法 与 主 观 辩 证 法 的 统 一 客 观 辩 证 法 是 指 客 观 事 物 或 客 观 存 在 的 辩 证 法 , 即 客 观 事 物 以 相 互 作 用 、 相 互 联 系 的 形 式 呈 现 出 的 各 种 物 质 形 态 的 辩 证 运 动 和 发 展 规 律 。 主 观 辩 证 法 是 指 人 类 认 识 和 思 维 运 动 的 辩 证 法 , 即 以 概 念 作 为 思 维 细 胞 的 辩 证 思 维 运 动 和 发 展 规 律 。 唯 物 辩 证 法 既 包 括 客 观 辩 证 法 也 包 括 主 观 辩 证 法 。 主 观 辩 证 法 是 客 观 辩 证 法 在 人 的 思 维 中 的 反 映 , 客 观 辩 证 法 与 主 观 辩 证 法 在 本 质 上 是 统 一 的 , 但 在 表 现 形 式 上 却 是 不 同 的 。 选 择 题 1 8 : 矛 盾 分 析 方 法 是 根 本 的 认 识 方 法 具 体 体 现 : 矛 盾 普 遍 性 与 特 殊 性 相 统 一 的 方 法 , “ 两 点 论 ” 与 “ 重 点 论 ”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 在 对 立 中 把 握 同 一 与 在 同 一 中 把 握 对 立 的 方 法 , 批 判 与 继 承 相 统 一 的 方 法 。 方 法 论 : 运 用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矛 盾 分 析 方 法 研 究 问 题 和 解 决 问 题 , 根 本 的 是 具 体 问 题 具 体 分 析 , 一 切 以 时 间 、 地 点 和 条 件 为 转 移 。 选 择 题 1 9 : 辩 证 思 维 方 法 和 现 代 科 学 思 维 方 法 辩 证 思 维 方 法 是 人 们 正 确 进 行 理 性 思 维 的 方 法 。 主 要 有 归 纳 与 演 绎 ( 最 基 本 ) 、 分 析 与 综 合 ( 更 深 刻 ) 、 抽 象 与 具 体 ( 辩 证 思 维 的 高 级 形 式 ) 、 逻 辑 与 历 史 相 统 一 。 现 代 科 学 思 维 方 法 是 一 个 巨 大 的 方 法 群 , 包 括 控 制 方 法 、 信 息 方 法 、 系 统 方 法 、 模 型 方 法 和 理 想 化 方 法 等 。 关 系 : 二 者 是 相 互 联 系 、 相 互 补 充 的 。 一 方 面 , 辩 证 思 维 是 现 代 科 学 思 维 的 方 法 论 前 提 。 另 一 方 面 , 现 代 科 学 思 维 方 法 又 丰 富 了 辩 证 思 维 方 法 。 选 择 题 2 0 : 不 断 增 强 思 维 能 力 辩 证 思 维 能 力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在 思 维 中 的 运 用 , 是 指 从 事 物 相 互 联 系 、 相 互 作 用 的 关 系 出 发 , 分 析 矛 盾 、 抓 住 关 键 、 找 准 重 点 、 洞 察 事 物 发 展 规 律 的 能 力 。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8 页 共 2 3 页 历 史 思 维 能 力 是 以 史 为 鉴 、 知 古 鉴 今 , 善 于 运 用 历 史 眼 光 认 识 发 展 规 律 、 把 握 前 进 方 向 、 指 导 现 实 工 作 的 能 力 。 战 略 思 维 能 力 是 高 瞻 远 瞩 、 统 揽 全 局 、 善 于 把 握 事 物 发 展 总 体 趋 势 和 方 向 的 能 力 。 底 线 思 维 能 力 是 客 观 地 设 定 最 低 目 标 , 立 足 最 低 点 , 严 守 原 则 , 坚 守 底 线 , 争 取 最 大 期 望 值 的 一 种 积 极 的 思 维 能 力 。 创 新 思 维 能 力 是 破 除 迷 信 , 超 越 过 时 的 陈 规 , 善 于 因 时 制 宜 、 知 难 而 进 、 开 拓 创 新 的 能 力 。 分 析 题 1 : 事 物 的 普 遍 联 系 联 系 是 指 事 物 内 部 各 要 素 之 间 和 事 物 之 间 相 互 影 响 、 相 互 制 约 、 相 互 作 用 的 关 系 。 任 何 事 物 内 部 的 不 同 部 分 和 要 素 之 间 都 是 相 互 联 系 的 。 任 何 事 物 都 不 能 孤 立 存 在 , 都 同 其 他 事 物 处 于 一 定 的 联 系 之 中 。 整 个 世 界 是 相 互 联 系 的 统 一 整 体 。 事 物 的 普 遍 联 系 是 通 过 中 介 来 实 现 的 , 是 通 过 中 间 性 的 联 系 和 过 渡 性 环 节 而 实 现 的 。 方 法 论 : ( 启 示 ) 马 克 思 主 义 关 于 事 物 普 遍 联 系 的 原 理 , 要 求 人 们 善 于 分 析 事 物 的 具 体 联 系 , 确 立 整 体 性 、 开 放 性 观 念 , 从 动 态 中 考 察 事 物 的 普 遍 联 系 。 分 析 题 2 : 发 展 的 过 程 性 事 物 的 发 展 是 一 个 过 程 , 只 有 经 过 一 定 的 过 程 , 事 物 才 能 实 现 自 身 的 发 展 。 从 形 式 上 看 , 是 事 物 在 时 间 上 的 持 续 和 空 间 上 的 广 延 ; 从 内 容 上 看 , 是 事 物 的 更 新 。 人 类 社 会 的 发 展 也 是 一 个 过 程 。 方 法 论 : 坚 持 事 物 发 展 是 过 程 的 思 想 , 就 要 用 历 史 的 眼 光 看 问 题 , 把 一 切 事 物 如 实 地 看 作 是 变 化 、 发 展 的 过 程 , 既 要 了 解 它 们 的 过 去 、 观 察 它 们 的 现 在 , 又 要 预 见 它 们 的 未 来 。 分 析 题 3 : 本 质 与 现 象 关 系 : 本 质 与 现 象 是 相 互 区 别 的 。 本 质 是 事 物 的 根 本 性 质 。 现 象 是 事 物 的 外 部 联 系 和 表 面 特 征 。 本 质 是 一 般 的 、 普 遍 的 , 相 对 稳 定 的 , 现 象 是 个 别 的 、 具 体 的 、 多 变 易 逝 的 ; 本 质 只 有 通 过 理 性 思 维 才 能 把 握 , 而 现 象 则 是 可 以 直 接 为 人 的 感 官 所 感 知 。 本 质 与 现 象 又 是 相 互 依 存 的 。 本 质 决 定 现 象 ; 现 象 表 现 本 质 。 方 法 论 : 正 确 把 握 本 质 和 现 象 的 关 系 对 于 我 们 的 认 识 活 动 和 科 学 研 究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 科 学 的 任 务 就 在 于 准 确 辨 别 真 象 和 假 象 , 透 过 现 象 把 握 本 质 , 通 过 技 术 手 段 和 理 论 分 析 去 粗 取 精 、 去 伪 存 真 、 由 此 及 彼 、 由 表 及 里 , 不 断 深 化 对 事 物 的 认 识 。 分 析 题 4 : 原 因 与 结 果 定 义 : 原 因 与 结 果 是 揭 示 事 物 引 起 和 被 引 起 关 系 的 一 对 范 畴 。 关 系 : 原 因 和 结 果 的 区 分 既 是 确 定 的 , 又 是 不 确 定 的 。 原 因 和 结 果 相 互 渗 透 。 两 者 相 互 作 用 , 互 为 因 果 。 原 因 和 结 果 的 关 系 是 复 杂 多 样 的 。新浪微博: 王小丹老师的 第 9 页 共 2 3 页 方 法 论 : 正 确 把 握 事 物 的 因 果 联 系 是 自 觉 的 实 践 活 动 的 必 要 条 件 。 辩 证 的 分 析 事 物 的 因 果 联 系 , 分 析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不 同 原 因 和 结 果 , 可 以 增 强 人 们 活 动 的 自 觉 性 、 预 测 性 和 调 控 性 。 分 析 题 5 : 必 然 与 偶 然 必 然 是 指 事 物 联 系 与 发 展 中 确 定 不 移 的 趋 势 。 偶 然 是 指 事 物 联 系 与 发 展 中 不 确 定 的 趋 势 。 对 立 统 一 关 系 : 对 立 性 : 两 者 形 成 原 因 和 表 现 形 式 不 同 , 在 事 物 发 展 中 的 地 位 不 同 。 统 一 性 : 必 然 性 存 在 于 偶 然 性 之 中 , 偶 然 背 后 隐 藏 着 必 然 , 受 必 然 支 配 ; 二 者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相 互 转 化 。 方 法 论 : 要 求 我 们 要 重 视 事 物 发 展 的 必 然 , 把 握 事 物 发 展 总 趋 势 , 又 要 善 于 从 偶 然 中 发 现 必 然 , 把 握 有 利 于 事 物 发 展 的 机 遇 。 分 析 题 6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的 相 互 关 系 定 义 : 矛 盾 是 反 映 事 物 内 部 和 事 物 之 间 对 立 统 一 关 系 的 哲 学 范 畴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是 指 矛 盾 双 方 相 互 依 存 、 相 互 贯 通 的 性 质 和 趋 势 。 矛 盾 的 斗 争 性 是 矛 盾 着 的 对 立 面 相 互 排 斥 、 相 互 分 离 的 性 质 和 趋 势 。 关 系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相 互 联 结 、 相 辅 相 成 。 没 有 斗 争 性 就 没 有 同 一 性 , 没 有 同 一 性 也 没 有 斗 争 性 , 斗 争 性 寓 于 同 一 性 之 中 , 同 一 性 通 过 斗 争 性 来 体 现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是 有 条 件 的 、 相 对 的 , 矛 盾 的 斗 争 性 是 无 条 件 的 、 绝 对 的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相 结 合 , 构 成 了 事 物 的 矛 盾 运 动 , 推 动 着 事 物 的 变 化 发 展 。 方 法 论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相 互 联 结 、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理 , 要 求 我 们 在 分 析 和 解 决 矛 盾 时 , 必 须 从 对 立 中 把 握 同 一 , 从 同 一 中 把 握 对 立 。 这 一 原 理 是 我 们 认 识 世 界 和 改 造 世 界 的 有 力 工 具 , 是 党 制 定 战 略 策 略 的 理 论 基 础 , 是 我 们 做 好 一 切 工 作 的 方 法 。 分 析 题 7 :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的 辩 证 统 一 关 系 关 系 :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即 矛 盾 的 共 性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即 矛 盾 的 个 性 。 矛 盾 的 共 性 是 无 条 件 的 、 绝 对 的 , 矛 盾 的 个 性 是 有 条 件 的 、 相 对 的 。 任 何 现 实 存 在 的 事 物 的 矛 盾 都 是 共 性 和 个 性 的 有 机 统 一 , 共 性 寓 于 个 性 之 中 , 没 有 离 开 个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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