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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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9 年修订)(华南工研 2019 55 号)的有关规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材料学院)2020 年博士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方案。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有序,并招收到高质量生源,结合我院前期实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一些经验,特制定本细则。一、总则1.招生学科:材料学院所有学科方向专业和博士生类别。2.招生导师:学院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3.招生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二、申请条件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 2020 年招生简章),并由 2 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申请者应为材料、化学、物理、生物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毕业并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入学前需获得硕士学位),其就读本科或硕士专业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达到 B-以上; 或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在境外知名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后一年内。2) 申请者本科和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在科研方面有一定基础,具体体现包括在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等。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IELTS5.5,或 TOEFL80,或CET-6425,或 CET-442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境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4)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讨论通过。1.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工程类)1) 申请者应为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入学前需获硕士学位)。2) 本科和硕士阶段具有材料与化工领域相关专业学习背景,毕业后从事相关工程方面的工作,在工程应用方面有一定基础,具体体现包括取得发明专利、或制订过标准、或获省部级科技奖、或在本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等。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IELTS5.5,或 TOEFL80,或CET-6425,或 CET-442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境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适当放宽要求。4) 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须有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研发产品的经历。三、申请材料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2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3其他材料: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的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者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手写的自荐信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四、申请考核程序1申请者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2. 申请者报名成功后,缴纳报名费,提交申请材料。3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1)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录工作。( 2)设立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设立资格审核小组,成员由各学科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 5人), 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考核资格的确认。( 4)按照专业或学科方向设立材料评审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不少于 5 人)。评审小组按照学院的审核办法,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独立进行实名制评分(百分制),评委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材料评审得分。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划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分数线,最终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 5)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结果由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公示。4学院综合考核考核形式: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准备 15 分钟的 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 10 分钟。PPT 内容包括:5 分钟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5 分钟的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5 分钟的科研计划汇报,并作必要阐述。面试专家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 分。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评委评分表、考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等材料提交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存档,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留存,保存备查期限为 4 年。五、录取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跨学院调剂、跨学科门类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六、保障机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结果负责,保证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学院监督小组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申请者如对考核结果有疑义,须在招生年度内向申请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七、违规处理1. 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研究生学籍。同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2. 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由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 (华南工校201419 号)等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由监察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八、其他1. 教育部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报考条件及材料要求须符合教育部相关专项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专项计划,予以择优录取。2. 本细则由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九、联系方式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麟鸿楼 106 室邮 编:510640联系人:冯一冰Email: msybfengscut.edu.cn;联系电话:020-22236029(学院)020-8711340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020-87110195(学校纪监办公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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