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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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20 年“ 申请- 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地 球 与 空 间 学 院 2020 年 继 续 实 行 以 考 察 综 合 素 质 能 力 为 基 础 的 “申 请 -考 核制 ”招 收 博 士 研 究 生 。 申 请 人 须 按 照 我 校 博 士 生 招 生 简 章 和 我 院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报名 并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 经 我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小 组 对 申 请 人 的 材 料 审 核 评 估 后 确 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 符 合 北 京 大 学 2020 年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校本部) 中 对 学 位 的其它要求。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二、网上报名及报名材料接收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2:00至12月6日12:00。报名网站: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 报 名 费 用 为 每 个 报 考 志愿 200元 , 须 于 规 定 时 间 内 在 北 大 研 招 网 在 线 支 付 ; 一 旦 缴 费 成 功 , 报 名 费 用 不予 退 还 。三、提交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我院招生说明的要求在2019 年 12 月 25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新祥旭考研 辅导咨询 VX: 15010247108(材 料 寄 送 地 址 : 北 京 大 学 逸 夫 2 楼 3204,聂老师收,电话:62767115。 请 自备 信 封 统 一 装 入 , 务 必 选 择 EMS、 顺 丰 邮 寄 。 ) :1、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后 , 可 在 报 名 网 站 下 载 报 考 登 记 表 , 打 印 后 须 在 第 2 页 和 第 3 页 上 签 署 本 人 姓名;2、身份证复印件;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研 究 生 院 或 研 究 生 部 的 证 明 信 , 入 学 前 须 补 交 学 历 和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审 核 通过 后 方 可 报 到 注 册 ; 只 有 学 位 证 书 而 无 毕 业 证 书 者 , 报 名 时 须 提 交 硕 士 或 博 士 学位 证 书 复 印 件 ; 最 高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在 国 (境) 外 院 校 获 得 者 , 报 名 时 须 提 交 由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 具 有 相 当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 模 板 下 载 网 址 :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 语 水 平 证 明 的 类 型 具 体 确 定 , 有 效 期 自 入 学 年 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 。 提 供下列任一项即可: 北 京 大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英 语 水 平 考 试 60 分 及 以 上 (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月参加考试) ; TOEFL 成 绩 90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 国 家 英 语 六 级 考 试 成 绩 425 分 及 以 上 (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 雅 思 ( A 类)成 绩 6.5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 。9、 申 请 全 日 制 不 转 档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者 (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 , 必 须 同 时提 交 1 篇 已 发 表 的 本 人 为 第 一 作 者 或 通 讯 作 者 的 英 文 SCI 文章。注 : 上 述 1-9 项 申 请 材 料 缺 一 不 可 (第 9 项 仅 申 请 全 日 制 不 转 档 攻 读 博 士 学位 者 (不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 需提交) , 否 则 视 为 申 请 材 料 不 合 格 , 不 能 进 入初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四、选拔方式1、初审我院对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2、复试进 入 复 试 后 , 申 请 人 须 提 交 身 份 证 原 件 、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原 件 以 及 外 语 水 平 证 明原 件 等 , 供 院 系 核 查 。 持 国 (境) 外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者 , 还 须 同 时 提 交 教 育 部 留 学服 务 中 心 出 具 的 认 证 报 告 原 件 。 如 院 系 对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或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等 材 料 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招 生 专 家 组 对 申 请 人 的 科 学 素 养 和 专 业 能 力 等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 内 容 包 括 专 业知 识 考 查 (笔试) 与 综 合 能 力 考 查 (面试) 两 个 环 节 , 对 申 请 人 的 学 科 背 景 、 专业 素 质 、 操 作 技 能 、 思 维 能 力 、 创 新 能 力 、 外 语 水 平 、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能 力 、 创 新 能力 等 进 行 考 察 。 笔 试 与 面 试 所 占 权 重 由 各 专 业 /学 科 确 定 , 复 试 前 在 网 上 公 布 。 复试时间一般在三月下旬。(1) 专业能力笔试各专业/二级学科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考生按报考专业答题。笔试成绩为百分制,60 分为及格。(2) 综合能力面试重 点 考 察 申 请 人 的 科 研 素 养 、 专 业 基 础 、 创 新 能 力 、 发 展 潜 力 及 协 作 精 神 等 。 每位 申 请 人 的 面 试 时 间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30 分 钟 。 申 请 人 须 向 招 生 专 家 组 作 报 告 (建议 10-15 分钟) , 内 容 包 括 个 人 科 研 经 历 和 成 果 介 绍 、 对 拟 从 事 研 究 的 领 域 的 了解 和 看 法 、 本 人 拟 进 行 的 研 究 工 作 设 想 及 理 由 等 。 面 试 成 绩 采 用 百 分 制 计 分 , 60 分为及格。(3) 笔 试 、 面 试 任 何 一 门 不 及 格 不 予 录 取 。 对 于 考 核 成 绩 均 及 格 的 考 生 , 根据笔试与面试所占权重计算总成绩,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五、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各系(所)提供的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2、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批准后在学院主页上公示 10个工作日。六、违规处理在 博 士 生 招 生 考 核 中 有 任 何 违 规 或 弄 虚 作 假 等 行 为 的 , 不 论 何 时 , 一 经 查 实 , 学 校 将 按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 对 在 校 生 , 将 通 知其 所 在 学 校 , 由 其 所 在 学 校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分 , 直 至 开 除 学 籍 ; 对 在 职 考 生 , 将 通知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 由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视 情 节 给 予 党 纪 或 政 纪 处 分 。 构 成 违 法 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学 院 招 生 强 调 招 生 过 程 的 公 开 、 公 平 和 公 正 , 院 系 将 通 过 网 站 公 布 博 士 研究 生 招 生 的 相 关 说 明 、 考 核 程 序 、 复 试 名 单 和 拟 录 取 名 单 。 确 保 招 生 过 程 的 严 肃性 , 同 时 体 现 择 优 录 取 和 宁 缺 勿 滥 的 原 则 。 招 生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有 关 问 题 , 需 要通过正常和公开的程序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以专业/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考核,任何人都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程序和办法执行。对 招 生 录 取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争 议 , 报 名 者 可 向 院 系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小 组 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八、其它事项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3、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010-62767115。4、本招生说明由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019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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