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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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一、工作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二、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院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三、复试名单确定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社会发展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社会发展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我院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根据我校2020 年硕士招生简章规定原则,按照 1:1 确定复试名单。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我院复试时间为 5 月 14-18 日,详细安排将于近日发送考生邮箱,请注意查收。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在线(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请查阅华东师范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5012015007516391210815),并关注“华东师大研招”微信公众号近期发布的复试说明。除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定平台之外,我院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熟悉功能。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于 5 月 12 日上午 10 点前提交材料,详细说明见下: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1、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2、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 500 分)(一)综合能力考核 80%(400 分),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二)外语能力考 20%(100 分)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满分为 500 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 300 分为复试合格,低于 300 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我院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八、招生体检和复查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九、信息公开我院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社会发展学院监察电话:021-54342978,电子信箱:yhuang mail.ecnu.edu.cn以上信箱仅接受投诉,不接收个人简历,请勿投递十、联系方式(请尽量邮件咨询)王老师电话:021-34756050 电子信箱:xiaxiao616 163.com(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人口学)郭老师电话:021-54345171 电子信箱:jguo soci.ecnu.edu.cn(社会工作全日制)李老师电话:021-54345171 电子信箱:1092702741 qq.com(社会工作非全日制)本办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社会发展学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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