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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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我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4 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 1 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严格遵照江苏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 1 名。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11 月 27 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 5 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学历、专业背景及科研成果。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2、12 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PPT 汇报、答辩形式,并给出得分,成绩以百分制计,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具体面试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占 15%、学术水平占 15%、科研能力占 25%、综合素质占 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 25%。(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 12 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PPT 汇报、答辩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具体考核方案(含记分办法)为: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占 15%、学术水平占 15%、科研能力占 25%、综合素质占 20%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 25%。五、录取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本学院剩余计划(定向生源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 ”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六、公示和监督渠道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80161,联系人:胡老师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理学院2019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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